购的婚房延迟3个月难交房

作者:丁瑜
2017-03-14 16: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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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的婚房延迟3个月难交房

  原本应去年12月交房,可过了3个月还不能按合同交房。宝鸡高新区金盛锦都售楼部相关工作人员称,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交房,可能推迟到本月底。开发商称小区业主要想维权,只能走司法途径。

  业主:看施工进度本月难交房

  3月12日上午,高新区钛谷路西侧金盛锦都的十余名业主来到售楼部,询问开发商为何迟迟不能交房。业主李师傅说,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开发商应该在2016年12月13日向业主交房,现在延期交房都3个月了,每次问开发商,他们总是说马上就可以交房。

  李师傅说,买的这套房子一共交了十万余元的首付款,房子是为了结婚准备的,婚礼在5月份举办,眼瞅着离婚期越来越近,没有婚房愁坏了双方的家人。“今天开发商说,会在本月底交房的,但是看看小区工地内的一片乱象,根本就不可能在半个月内交房。”李师傅说,他要求开发商退房,而开发商说,让他打官司去。

  在业主王先生的带领下,华商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并看到,楼房的主体已经完成,外墙粉刷也基本结束,但有楼内大部分的窗户还没有安装,楼下的空地上摆放着多台建筑设备,还堆放了许多建筑垃圾。

  与王先生同行的装修公司一名设计师称,按现在的进度,开发商很难在月底交房。“我也是急着用房子,我带装修公司来看了多次房子,装修图纸基本设计好了,现在就等着交房开工了。”王先生说。

  开发商:客观原因导致延期

  华商报记者从业主提供的《宝鸡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看到,与业主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是宝鸡万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规定,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也要向买受人按日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万胜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郭先生介绍,延期交房的业主有数十户,不能交房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的,具体原因目前不方便透露,对延期交房,该给业主赔多少就赔多少钱,一切按合同的赔付标准执行。

  对于要求退房的部分业主,开发商为何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执行,返还首付款和违约金?郭先生表示,此事需要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记者 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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