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遭遇商家虚假宣传误导 交涉时录下视频成功维权

来源:重庆商报
2017-03-14 15: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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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遭遇商家虚假宣传误导 交涉时录下视频成功维权

  虚假广告

  陈先生在购买一款笔记本电脑时,经销商宣称该电脑具备“双显卡交火”功能,而实际上并无此功能,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并未明确标注具有该功能。陈先生将经销商告上法院,并成功维权。他是这样维权的:与经销商再次交涉时进行了录音录像,录像显示,经销商所说的内容与电脑具备“双显卡交火”功能具有高度盖然性。日前,法院据此认定,经销商存在欺诈。

  4000元买电脑 发现并无宣称功能

  2015年12月,陈先生花4000元,在重庆某科技公司购买了一款笔记本电脑。购买时,该公司宣称,该电脑具备“双显卡交火”功能。

  2016年1月,因电脑显卡功能问题,陈先生到电脑销售处与电脑销售商工作人员交涉。陈先生提出,所购电脑无法设置“双显卡交火”功能。工作人员表示不需要专门设置,这是一种显卡技术,是默认和自动的。

  陈先生问工作人员:“两块显卡能否实现共同起作用,共同运作?”工作人员回答:“两块都可以用。”陈先生又问,可不可以“双显卡交火”,共同运行一个程序以提高性能?该工作人员仍然回答:“可以共享。”

  陈先生在使用中发现,电脑并没有“双显卡交火”功能,他觉得,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存在欺诈,误导他进行购买,将其诉至法院。

  合同未写明该功能 录像成维权关键

  本案中,该科技公司在向陈先生销售电脑时,是否宣称具备“双显卡交火”功能,是其是否构成欺诈的关键。

  庭审中,该公司辩称,双方所签合同约定电脑具有双显卡,但并未约定具备“双显卡交火”功能,销售人员也未作此宣称,所以,公司没有对陈先生进行欺诈,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机智的陈先生在与工作人员交涉时,进行了录音录像。从录音录像分析,双方交谈的内容,与宣称的涉案电脑具备“双显卡交火”功能具有高度盖然性。

  故该公司构成欺诈,应当承担退货及按货款三倍赔偿的责任。据此,市五中院判决,该公司退还陈先生货款4000元,并赔偿1.2万元。

  律师说法

  视听资料要成为证据使用 这些点应注意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和科技的进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获取证据越来越多,如何认定视听资料是否具有效力,并作为证据使用?对此,律师潘兴旺表示,首先,视听资料的采集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其次,采集应尽可能完整,结合时间、地点、在场人、背景等综合因素,完整反映事件来龙去脉,最大限度贴近客观事实。录制音频时,最好拨打对方实名登记电话;录制视频时,应保证内容的完整,无剪辑、篡改,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除了采集尽可能的视听资料,还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提前将相关宣传内容和条款进行补充明确,以便后续维权。

  这21种欺诈行为 可以“退一赔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与其配套的规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详细列举了经营者不得有的21种属于欺诈的不法行为。

  1.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2.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4.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5.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6.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7.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8、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9.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10.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11.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12.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3.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

  14.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15.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6.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17.谎称正品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

  18.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19.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

  20.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21.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跨境网购报告出炉

  看看哪些投诉最多

  3月13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16跨境进口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报告》对聚美优品、洋码头、丰趣海淘、网易考拉海购、达令、小红书、海蜜7家国内知名独立跨境电商平台的用户格式条款进行了逐一合规性审查。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2016年平台共接到的全国网络消费用户涉及电商投诉数量同比2015年增长14.78%。其中跨境电商投诉占比为11.52%,与2015年7.53%的投诉占比相比上升明显。

  自今年3月15日起,《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但跨境网购的退货难问题一直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其中,丰趣海淘、海蜜明确规定购买商品不支持7日无条件退货,达令则规定内衣、食品和化妆品类商品不享受退换货服务,建议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平台商品前仔细阅读购买条款,谨慎下单。

  在众多消费者投诉中,格式合同、霸王条款是消费者投诉较为普遍的问题,既包括当当网、优购网、1号店、乐视商城等国内电商平台,也包括小红书、Hai360海外购、达令等跨境进口电商。

  《报告》显示,在用户条款审查中,聚美优品涉及问题有14条,存在问题的条款有20条,违规综合排名第一,其次,为海蜜、丰趣海淘、洋码头、达令、小红书、网易考拉海购。

  无独有偶,《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网易考拉海购用户满意度最高,综合用户满意度在跨境进口电商平台排名第二,且用户格式条款问题最少。

  聚美优品用户格式条款涉及问题及对应条款数均为最多,在《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中,聚美优品疑似售假等问题突出,建议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海蜜、丰趣海淘、洋码头、达令、小红书在用户格式条款方面问题较多,建议用户谨慎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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