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撞落公共标识后竟一走了之 浦东警方一追到底严惩交通肇事逃逸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3-14 10: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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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厢式货车驾驶人行驶途中,撞落一块交通指示标牌后,竟一走了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人最终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这是日前发生在浦东新区的一幕。

3月5日早晨8时12分许,河南来沪一韩姓男子,驾驶一辆悬挂沪BQH***厢式货车,驶至齐河路438弄出入口处,未曾想竟把一块黄底黑字的交通指示标牌撞落在地。韩某下车,把标牌扶起靠在杆子上后,快速驶离。

浦东交警路设大队在巡检中发现交通指示标牌被撞落情况后,初步确定系人为因素造成的,立即与属地浦东交警第二责任区大队事故民警取得联系,双方联合“会诊”,判断系机动车辆撞击所致,且有人为移动痕迹,肇事者上述行为涉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法定情节,浦东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据此立即启动交通事故逃逸追查机制,组织追逃行动。经过多组视频巡检、比对,一辆悬挂沪BQH***厢式货车及司机韩某终于浮出水面。

3月9日上午,浦东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韩某驾驶机动车撞坏公共设施后逃逸的行为,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五日及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另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之规定,对其记12分。

道路交通标示属于交通设施,是道路安全畅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切不可因事故小、现场未影响他人而一走了之,发生类似事故应当及时报警,以便警方及时修复,方便他人安全畅通地出行。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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