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摄影:王健)
3月13日由江西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消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消协联合举办的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在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江西省工商局副局长谭文英介绍2017年“3·15”活动安排情况。
江西省工商局副局长谭文英介绍2017年“3·15”活动安排情况。(摄影:王健)
谭文英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作用”的精神,落实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西省实施<消法>办法》,以及即将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积极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17年“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能力,增强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商有关部门同意,并报省政府领导批准,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大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谭文英说,此次活动名称是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突出宣传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并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到现场视察、指导。
谭文英告诉记者,此次活动主要有如下内容:
第一,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巨大社会影响,大张旗鼓、形式多样地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西省实施〈消法〉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结合“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在“3·15”前后精心组织开展面向社会、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特别是要结合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网络侵权问题日益凸显的实际,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商品和服务知识,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第三,结合当地消费市场情况及网络经济特点,开设专题节目或栏目,提高消费者的识真辨假能力、科学消费能力。
第四,披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特别是网络消费领域的侵权案例,促使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谭文英向记者透露,在2017年3月15日前后,全省各地都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其中,省会南昌的“3·15”纪念活动,由江西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昌市委宣传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行政广场举办。活动现场将组织消协、工商(市场监管)、物价、卫生、质监、防疫、出入境检验检疫、房管、食药监等部门及相关行业组织,集中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释疑解惑。同时,通过设置大型展板等方式,形式多样地宣传科学消费知识,展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消费维权成果,大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氛围。
记者了解到,除了在红谷滩新区行政广场举行的现场活动外,今年“3·15”期间,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还将开展一系列活动:
一是会同中国消费者报社编印公益消费教育读本,一本是《消费维权实用攻略》,另一本是《维权之剑》,用活泼多彩、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对省消协投诉和解联络单位进行培训,畅通消费者的投诉渠道,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同时,动员投诉和解联络单位,从3月上旬开始,在各自单位或卖场,利用电子屏幕、横幅、海报等形式开展消费维权公益口号宣传;
三是与地铁、公交等移动媒体合作,从3月上旬开始推出“3·15消费者权益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等文字形式的公益广告,提升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四是在“3·15”当天,在大江直购网举办“创建网络放心消费示范平台启动仪式暨百家电商企业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优化我省网络市场的信用环境,提升网络经营主体的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全省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是联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西三套举办第二届江西“3·15”晚会,通过权威发布、消费调查、舆论曝光等手段,扬善惩恶,激浊扬清,提振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六是在3月22日前后举行江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大会,正式迈入由消保委代替消协组织依法履职的新征程,在更好的平台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
七是在省消保委的成立大会上,启动江西省消保委放心消费微信公众号的上线仪式,一方面方便消费者依法维权,另一方面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
据谭文英介绍,此次活动旨在达到如下目标:
一是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二是广泛宣传贯彻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三是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结合相关节日、“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网络维权难点领域,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比较试验、披露曝光等活动,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四是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大力探索网络商品消费、服务消费等领域的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五是拓宽与境内外消费者组织的沟通交流,提升对跨境消费纠纷的解决力度,健全完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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