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安徽将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2017-03-13 09: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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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近日印发,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建成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体系,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0.8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8%、21%;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83.3%,淮河流域达57.5%,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巢湖全湖维持轻度富营养状态并有所好转,确保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今年12月底前,我省将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省江河湖泊。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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