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作者:邓月娟
2017-03-13 09: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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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西安市教育局下发通知,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把教育部“六条”禁令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要再次组织全校教师学习教育部“六条”禁令,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作为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

  通知中明确,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一律退回违规所得,教师师德评价、年度考核和评优晋级一律一票否决,通报批评。二次违纪降一级职务聘任并取消三年内职务晋升资格。

  学校对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区县教育局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评奖资格,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获省、市级示范学校的,限期责令整改,必要时取消其称号。对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所在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一律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调离校长岗位。

  对违规补课过程中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和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记者 邓月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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