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黄蕾在会上提交建议,建议取消或变更茶叶标准中稀土限量指标。
建议指出,从2005年10月1日起,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替代《茶叶卫生标准》(GB9679-1988)执行。在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增加了稀土在茶叶中含量的限量规定,要求稀土的含量低于2.0mg/kg。这一限量要求极大地制约了国内茶叶尤其是乌龙茶的发展,加之福建地区的土壤中稀土含量偏高,这导致近年来多数抽样的铁观音及武夷岩茶稀土含量都超过了现有的国家标准(≦2mg/kg),这对乌龙茶的生产和销售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此外,在茶叶学术界,国内专家对稀土标准的存与废,以及什么样的标准比较合理存在争议。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茶学专家陈宗懋于2014年茶叶质量与安全培训大会上关于《茶叶质量安全与茶产业发展》的专题演讲指出:每天每人最大饮茶量13克,茶叶中稀土最大含量13.8mg/kg,浸出率按乌龙茶泡茶时的最大浸出率62%;那么,人一天通过饮茶而摄入的稀土量最大值为128.34微克,仅占每天允许摄入量的0.84%—2.25%,按照WHO的规定,凡摄入量低于规定值的5%以下,对该化合物的评价为安全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都未规定食品中稀土元素管理要求。
目前茶叶中稀土元素的检测是按照GB/T 5009.94-2012《植物性食品中稀土元素的测定》规定的方法检测,测定时微波消解和密闭高压罐消解主要是采用硝酸来完成的,采用硝酸所浸提出来的溶液中物质的浸出率远高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水,且茶叶与谷物的食用方法不同,因而把这两者用于相同的检测方法与标准,业内专家一直在质疑这一标准设立的必要性。因此,建议取消或变更茶叶标准中稀土的限量指标。(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胡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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