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作者:车喜韵 李龙飞
2017-03-07 1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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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开始,我省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疗行为监控等措施降低虚高药价和不合理医疗费用,腾出空间用于调高反映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高部分与医保报销相衔接,保证群众就医总体负担不增加,各方利益得到兼顾。这是3月1日全省卫生和计生工作会透露出的信息。

  与此同时,将全面落实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向“两票制”过渡;全省还将组建11个采购联合体,开展药品耗材分类带量议价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的价格;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改革,建立各类医保制度经办衔接机制,实行“一站式”报销;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并努力提高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降低群众就医负担。(记者 车喜韵 李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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