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临港办事处收到了天津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发来的情况说明,该公司凭借检验检疫人员出具的重量证书挽回经济损失约1.4万美元。
据了解,该批货物装载自朝鲜金策港,由某货轮运抵天津,靠泊临港口岸。货物装港提单重量6184吨,水分含量7%,经检验检疫人员鉴定,发现该批铁矿粉干态短重177.293吨,短重货值达14892.61美元,短重率达30.8‰,为严重短重。
针对这一情况,检验检疫人员为进口企业出具了重量证书,协助企业索赔,据企业反馈,最终成功索赔1.4万美元。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国内收货人:在签订贸易合同时,保留到货最终检验和索赔的权利,注明以到岸地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证书作为结算依据,以切实维护收货人合法权益。(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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