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餐馆吃饭吞进铁块 维权不顺后持刀割腕

作者:曾业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7-03-03 15: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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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距离“入院治疗”的时间已过去了两天,从连云港坐火车来到达州的贺先生,并没有整天呆在医院里,而是一直在为身体里的一块铁块“奔走”。面对餐馆方不管和多次维权无果的情况下,贺先生采取了极端的方式,用水果刀割伤了自己的手腕……来为自己讨要说法。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件缘起

吃饭吃出铁块?其中一块已进入体内

2月28日,记者在通川区人民医院见到了正在住院的贺先生。贺先生称,他是江苏连云港人,今年37岁。2月24日,他从连云港坐火车来到达州,当晚在火车站附近找了一家宾馆住了一晚。25日早上,他在火车站广场一家餐馆吃早餐,点了一份稀饭、一份煎饺。吃了几口稀饭后,“我当时觉得不对劲,感觉自己吃下了一块铁块。”贺先生称,他当时觉得喉咙里卡了一个东西,但已来不及吐出,所以干脆吞了下去。餐馆老板认为,自己的厨房干净卫生,稀饭里不可能出现铁块。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抓扯。围观市民跑过来劝阻并报了警。

经过民警现场调解,饭馆老板同意将贺先生送医。“入院后,餐馆老板主动垫付了500元医疗费,后来就再没出现过。”贺先生称,此后的住院治疗费用,没有人为他买单,他只好通过拨打12315、找食药监部门投诉的方式维权。

贺先生所在的通川区人民医院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贺先生是2月25日办理入院手续的。入院后,医护人员立即为他进行了检查,果然在他的体内发现了一个异物,医生诊断为“不规则高密度致密影”,认为“有金属异物可能”。“从X光片来看,异物大概有0.5公分左右,目前,异物已进入肠道,没有其他病发综合症。”

事态升级

维权遭遇不顺,割腕讨要说法

“25日,事情发生后,我就拨打了12315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人说,会尽快处理,后来他们回复我,说当地的食药监部门会调查取证。”贺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下午,自称是食药监部门的执法人员,也的确和他一起去事发参观检查过,但执法人员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对事发餐馆进行处罚,这一点让贺先生颇为不满。

为了讨一个说法,27日上午,贺先生找到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应了情况。“2楼一位工作人员,让我去3楼找黎姓副局长,但黎副局长根本没在办公室。3楼的工作人员后来又让我去4楼找另一位副局长,但对方又让我去2楼找一个严姓工作人员。”贺先生告诉记者,严姓工作人员听了他的情况反映后,又让他去找监察支队(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

“后来,我到监察支队投诉,支队又打电话让通川区食药监局的朝阳监管所负责调查。”贺先生称,他于27日下午找到了朝阳监管所,工作人员将双方叫到一起进行了协商,但没达成一致意见。贺先生称,对于食药监部门的处理,他不满意。当晚,贺先生回到病房后竟独自一人在厕所内,用一把水果刀割了腕。同病房的病友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叫来医护人员。

部门回应

正在调查,尚不能确定铁块来源

“希望相关部门处罚餐馆,否则,必须让餐馆对我的医药费负责。”面对记者的采访,贺先生的情绪显得有些激动。

对于贺先生之前的说法,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黎小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2月27日他的确没在办公室,因为当时一直在开会。“2月28日,公安部门将投诉案件转到了我们局里后,我这才知道这件事。”黎小明表示,获得该案件线索后,达州市食药监局高度重视,已要求稽查支队和辖区通川区食药局对此案展开深入调查。

记者从通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月25日接到贺先生的投诉后,该局便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医院了解了相关情况。当天下午,执法人员还与当事人一起前往事发餐馆,检查了厨房,封存了厨房内的大米,并向店方索要了该大米的供货商资质和检验报告、合格证。残留在碗里的另一块铁块,则被通川区食药监局朝阳监管所取走,作为证物保存起来。

“被投诉的餐馆没有安装监控,餐馆老板又称,贺先生在吃饭的过程中,中途曾出去过一次,所以我们一直无法确定铁块的来源。”通川区食药监局朝阳监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案件仍在调查阶段,且相关证据不足,因此尚未对被投诉的餐馆作出处罚。截至记者发稿时,贺先生已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再次调解。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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