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通报高层次人才培养情况

作者:周文婷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3-03 1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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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举行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暨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颁证仪式,曹建明检察长等领导为获评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代表颁发证书,市院未检处处长吴燕同志作为上海检察机关获评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代表上台接受证书。自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先后获评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共15名,在全国位于前列,包括这次新评并颁发证书的第四批全国检察专家4名,其中市院2名、分院1名、区院1名,涉及了检察实务的公诉、未成年人检察等专业,以及检察业务管理等类别方向。

上海检察机关是全国最早开展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和评审工作的,市检察院早在1999年开始确定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于2002年在全国率先开展首届上海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并于2005年、2010年、2013年、2016年累计评审出五届上海检察业务专家40名。

去年年中,市院新一届党组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明确提出“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目标,并将加强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作为建设一流队伍的重要抓手,从7月份开始开展第五届上海检察业务专家评复审工作,经过申报推荐,资格审查,工作实绩、理论成果和公认度综合评定,综合业务能力和课题评定、评复审委员会审议、党组研究决定、公示等7个环节评审,并邀请全国和上海法学界和相关领域知名专家教授担任评委,新评出第五届上海检察业务专家13名。同时,除终生授予上海检察业务专家称号的4名外,复审通过前两届上海检察业务专家16名,并对经过评审进入现场答辩的17人给予第五届上海检察业务专家提名。这次新评的第五届上海检察业务专家有几个特点:一是以中青年为主,平均年龄41岁,其中60年代1名、70年代10名、80后2名;二是学历水平较高,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6名、博士6名;三是多来自于业务一线,其中市院条线部门4名、分院业务部门3名、基层院6名;四是涉及检察专业类别较广,其中检察实务的侦监、公诉、未检、金融、刑事执行、反贪专业类别7名,检察理论研究类别6名,检察技术类别1名;五是检察工作年限较长,平均从事检察工作16年,最长的25年;六是大多是全国和上海的业务尖子,其中在全国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2名、能手3名,全国检察调研骨干人才4名,全国检察电子数据鉴定人1名,市“三优一能”人才1名,高校引进教授人才1名。

为加强上海检察业务专家的管理,进一步发挥高层次检察人才的积极作用,市检察院于2002年制定了《上海市检察业务专家管理办法(暂行)》,并于2014年进行了修订: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要求检察业务专家在办案出庭、业务研究、决策咨询、带教培训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比如聘任检察业务专家为上海检察机关兼职教师,根据专业类别编入各教研组,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上海分院等检察系统内外授课;二是进一步落实管理保障措施,对检察业务专家开展课题调研、获取研究资料等方面给予一定保障;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能管理,市院政治部统筹协调全市检察业务专家日常管理,市院各条线部门、检察业务专家所在单位分工负责,为检察业务专家发挥作用提供支持保障;四是进一步加强考核,建立检察业务专家个人档案,每年要求检察业务专家述职,对完成调研课题、承办大要案、提供业务咨询、开展培训带教等情况进行量化统计考核,并将存在短板不足和改进意见反馈本人和相关单位、部门,对每年考核或每届复审不合格的不再享受检察业务专家待遇。

多年来,上海检察业务专家在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检察系统内外形成良好的声誉,得到了法律界和社会上的公认:

一是在办理大要案方面,先后领衔办理了静安11.15大火案、林森浩投毒案、福喜食品案、21世纪传媒案、闵行交警被拖行致死案等一批广受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参与疑难复杂和新类型首例案件的集体会诊研究,亲力亲为开展阅卷、取证、提审、出庭等工作,带头率先攻克办案的瓶颈难点,解决检察实务前沿问题,总结提炼宝贵经验,比如提出“三证合一”的刑事证明方法等,对其他办案人员起到很好的示范借鉴作用。

二是在参与决策咨询方面,通过参加或列席检委会讨论、专题研讨会,对完善一些重大的立法、司法解释、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出意见,为推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对重要的检察业务管理制度提出修改建议,为检察人员办案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

三是在开展课题调研方面,按照每年至少完成一篇检察业务专家课题的要求,聚焦检察改革发展重点和热点问题,结合专业研究方向,牵头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速裁、公开听证、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公益诉讼等课题100余篇,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促进了一批调研成果转化,出版了10多部个人专著、合著和教材,参与国内外各类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如第五届上海检察业务专家,二分院二审处副处长胡春健同志结合办案实务研究,撰写了《金融消费者刑事保护问题研究》一书,并参著《体系刑法学》等著作。

四是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方面,如建立检察办案社会化评价机制,推动“两法衔接”、类案监督、社区检察和派出所监督等工作发展,编发金融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白皮书,探索提升检察技术信息化、可视化和大数据应用水平。率先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参与等机制,被新修订的刑诉法采纳。如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市院未检处处长吴燕同志在推动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去年高检院在上海召开全国未检工作30年座谈会上予以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五是在带教培养青年人才方面,从2005年开始探索采用检察业务专家课题组的形式,挑选优秀青年骨干作为助手,协助开展课题调研、案例研究、编写书籍、培训助教等工作,发挥传帮带教作用,每年带教70-80人左右,推进高层次检察人才梯队培养,有不少新评的检察业务专家是经过上几届资深检察业务专家带教培养的。同时,邀请检察业务专家担任各类业务竞赛和人才评审选拔的评委,帮助挑选培养优秀的青年人才,并进行辅导交流,为各类检察人才涌现辈出提供蓄水池。

六是在教育培训方面,邀请检察业务专家在各类任职晋升培训、套餐式全员培训、专题知识技能培训、领导素能培训等培训班次中讲课,多年来形成近百门课程,主讲开发的多门课程获评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和提名,为申报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特色培训基地奠定基础,提升了“检察业务专家教检察官”的层次水平。不少检察业务专家受邀到国家检察官学院、高检院业务厅、外省市检察系统,以及法院、公安、其他政府部门、行业单位授课,推广上海检察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部分检察业务专家被复旦、交大、华政等高校聘为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参与论文答辩评审,到高校开设检察实务课程。如第五届上海检察业务专家、市院金融处处长肖凯同志讲授的金融犯罪课程很受师生欢迎。

坚持每年选派检察业务专家参加高检院讲师团,赴西部巡讲支教,帮助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受到当地检察干部的欢迎和好评。

当前,面对进一步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要求,上海检察机关将围绕争创业务和队伍两个一流的目标,落实中央、高检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加强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着手建立检察业务专家咨询网络平台,落实专家带教培养方案,开设专家讲坛,提升专家课题调研水平,完善检察业务专家管理保障机制,提升检察业务专家的影响力、公认度和权威性,构筑起上海检察人才高地,培养适应上海国际大都市法治水平要求的高精尖人才,打造全国检察业务领军的顶尖人才,为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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