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称“想走你就走” 女子状告老东家索赔7万多

作者:黄翘楚 来源:云南网
2017-03-01 13: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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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黄翘楚)“想走你就走,别忘把工作交接了!”2015年8月,和老板大吵一架后,董女士因公司减薪、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等原因,从昆明某清洗服务公司离职。离职后越想越气的她将老东家告上法庭,索赔双倍工资、劳动经济赔偿金、社保和加班工资共计7万余元。2月27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2年10月29日,董女士通过面试进入了昆明某清洗服务公司担任会计一职,约定每月工资3400元。不过入职后她发现公司一直没有给她买社保,就连劳动合同也一拖再拖,迟迟未和她签订。

因公司效益不好,2015年4月以来面临加班降薪等困境的董女士越发不堪重负,和公司协商未果后,她同年8月选择了从公司离开。“不能就这么算了,白白便宜了他们。”之后董女士向昆明市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最终裁决公司赔偿董女士被扣发的工资2400元。董女士不服,将清洗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劳动经济赔偿金、社保和加班工资共计76420元。

官渡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旧只判清洗服务公司向董女士支付克扣的工资2400元,驳回其余诉讼请求。董女士又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董女士一方认为,公司负责人说的“想走你就走,别忘把工作交接了!”这句话可以证明自己是被解除了劳动合同,被公司逼走,公司应赔付自己劳动经济赔偿金及未提前通知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而清洗服务公司则认为董女士是自己主动离职的,不应赔付相应款项。至于董女士主张的双倍工资和加班工资,公司一方认为双倍工资的诉求已超诉讼时效,而加班也只是董女士单方的说法,并没有相关证据证实,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案件没有当庭宣判,进展如何,云南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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