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采用暴力及恐吓手段 长期欺压村民
为了查明事实,专案组成员吃住在村里,驻扎了100多天,孟玲芬在村里为非作歹、欺压村民的违法犯罪事实才逐渐浮出了水面。经调查,自2012年以来,孟玲芬利用泉邱二村村干部身份,组织其丈夫、儿子、弟弟、外甥等家族成员,并纠集社会人员,采用暴力及恐吓手段,进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滥伐林木、敲诈勒索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孟玲芬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横行乡里、欺压村民。
正是通过恐吓等多种手段,孟玲芬控制了村民的心理,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敛财。在孟玲芬掌控下的泉邱二村,村民生孩子要罚款,家中死人要罚款,结婚要罚款,盖房也要罚款,乱罚款成为其“管理”村务的“绝招”。村民不交罚款的话,孟玲芬轻则在大喇叭里恶语谩骂、断水断电,重则指使人员棍棒相加。据了解,2014年,一位村民家里刚修好新房,没有任何原因,孟玲芬先是找人把他家房子给敲破了一部分,随后还找他罚款。
村民孟宪素,身体残疾又孤身一人,一直是村里的五保户。有一次孟玲芬擅自把村里的变压器调整到他家门口堵住了门窗,孟宪素去找她理论。结果理论不成,孟玲芬还把他的五保资格给取消了,而且之后包括危房改造等补助他也都申请不到了。
“村霸”因诈骗等七项罪名 被判有期徒刑20年
2016年6月,定州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据了解,孟玲芬在审讯以及庭审中都是零口供,几乎对所有的犯罪事实都不承认,这给事实的认定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尽管孟玲芬一案民愤极大,但司法机关仍然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认真查明每起涉嫌犯罪的事实。 以诈骗罪为例,公安机关调查中发现,孟玲芬在农村宅基地确权进行土地测量工作中,谎称办理宅基证需交纳宅基确权费,向十多名村民分别收取了每户1万多元的费用,但是只有两起法庭能够认定。
2016年8月,经过两天的开庭审理,经几十名证人作证,定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诈骗等七项罪名,一审判处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孟玲芬随即提起上诉。2016年11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