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回应网约车改革:鼓励地方政府因城施策

来源:人民网
2017-02-28 09:41:16

原标题:交通部长回应网约车改革:鼓励地方政府因城施策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27日针对网约车新政表示,全国66个城市出台网约车新政细化措施,都是在国家政策的框架范围之内。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经过法定程序、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推进出租车行业的深化改革。

交通部长回应网约车改革:鼓励地方政府因城施策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国新办于27日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介绍交通运输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李部长如何评价网约车新政从去年底以来实施的效果,以后是否考虑对一些相关规定作出调整和修改?

李小鹏就此表示,去年7月份,国家层面出台了两个文件,这两个文件构建了出租车改革的顶层设计。这个顶层设计的文件主要是框架性的,出租车的管理责任主要是各级城市人民政府,就需要各个城市的人民政府在顶层设计文件的指导下,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来推动改革。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66个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细化措施,还有127个城市人民政府文件已经准备好了,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

总体来说,无论是已经出台的文件,还是正在征求意见的文件,都是在国家政策的框架范围之内,在这个框架范围之内各城市的人民政府都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具体的管理政策。当然可能有的严格一些、有的更开放一些,但是都是结合实际。比如结合人口规模的实际、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结合道路交通状况的实际,作出了新的规定。

李小鹏说,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经过法定程序、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推进出租车行业的深化改革。他强调说,网约车是新事物,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各方都要共同努力。下一步,交通部还将密切跟踪,还会集思广益,不断地总结、完善、提高。

又有记者提出关于出租车的问题:交通部是否有计划逐步试点告别出租车承包经营权,就是取消份子钱。还有网约车的管理,各地方的实施细则都存在过严的情况,是否与中央的政策导向有相悖的地方。另外,交通运输部会对地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吗?

交通部长回应网约车改革:鼓励地方政府因城施策

资料图:2016年7月28日下午,《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方案中,网约车的合法地位获得明确。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回答该问题时表示,他去年在发布会上说过一个词,“份子钱”不是万恶之源,因为它是一种经营方式,如果收高了,可能就产生暴利;收合理了,这个行业就健康发展;收低了,行业发展难以持续。所以,关键在份子钱怎么进行确定。

在改革的意见里明确了出租汽车经营权的期限制和无偿。大家注意到,从去年开始到现在,一些城市取消了经营权的使用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包金。政府提倡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协商,合理地确定承包费。现在有互联网来了解整个出租汽车的经营情况,政府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的技术,来更好地实现驾驶员和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利益分担和风险分担。所以,在传统出租汽车改革方面,应该说各地都在不断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进。

对于66个城市发布网约车实施意见,刘小明说,整体上看,现在这些意见有宽、有严,但是整体上都是在两个国家文件的框架内,而且这次文件给予了地方人民政府足够的空间和自主权,各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城市人口情况、交通情况、资源禀赋,来确定出租车发展战略,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交通资源比较紧张的,从数量上就有所控制;交通资源相对比较宽的,就应该比较宽松一些。特别是在特大城市、大城市是比较严的,到了中小城市是相对比较宽的。

政府希望通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以公交为主、适度发展出租车来解决特大城市的问题。同时,对于一些中小城市要更好地发挥网约车比较方便、比较机动的特点,更好地服务于老百姓的出行。

刘小明说,出租车改革本身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观察,各个城市也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以满足人民更好的出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适时优化、调整交通相关政策,更好地做好这次出租汽车改革工作。

李小鹏最后补充说,出租车改革包括巡游车和网约车,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高度关注,做好调查研究,还要继续不断地总结、完善,另外还要适时开展评估。到一定阶段,交通部会作出决定,开展评估。

(责编:窦明、吴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