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面实行“河长制” 书记、市长担任总河长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2-27 20: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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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成都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组织体系、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对成都全面提升江河湖库治理与管护水平,促进城市生态转型升级,推动成都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到2017年,成都市江河湖库实现河长制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力争提前一年完成中央下达的目标任务。

书记、市长“挂帅出征”担任总河长

《实施意见》提出,设立总河长领导下“三级党政、四级管理”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管理体系,成都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河长,总牵头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成都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分别担任市域内金马河(岷江外江流域)、锦江(岷江内江流域)、沱江(沱江流域)三大流域的市级河长。

市级河长作为流域内河长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重点行使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监督考核职能。三大流域所流经的区(市)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村(社区)两委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分别担任相应级别河(湖、库)长(段长、片长)。河(湖、库)长(段长、片长)牵头负责责任河道的河长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和涉及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市、区(市)县两级河长名单由市河长制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布,乡镇(街道)、村(社区)河(湖、库)长名单由区(市)县河长制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布。

“内部大循环、外部大连通”的水系格局

为积极推进“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河长制管理工作从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防洪能力提升、水网体系建设、行政执法监管等六大重点任务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其中,水污染防治要加强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严格环境准入,推动污染企业退出,推进循环发展,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水环境治理将按照“先治污、后提升、科学有序、全面推进”的原则,开展下河排水口截污再行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厂网建设、管网改造和病害整治,深入实施雨污分流,加快饮用水水源通道下河排水口污水综合治理,加强再生水利用,实施河渠沿线环境卫生治理,健全日常管护机制,切实改善城乡水环境质量。

此外,在水资源保护上也将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严守“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加大用水总量管控力度,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大力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明确水资源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

建立江河湖库管护信息平台

《实施意见》还突出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考核问责、建立补偿机制、强化省市联动、动员社会参与等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河长制管理工作将纳入成都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成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

同时,按照“超标者扣缴、改善者奖励”的原则,抓紧建立完善水生态补偿机制。对比河道出入境断面水质,下降的实行资金扣缴,改善的予以资金奖励,让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促进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尽快将市域内主要河道跨界断面水质手工监测提升到自动在线监测,增强水质监测的及时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强化属地政府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

此外,各地要加大水务工程建设、城乡水环境治理与管护的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理念,多元化、多渠道筹措资金。特别是,建立江河湖库管护信息平台,在江河湖库显著位置设置河长公示牌,公示河长姓名、职责、江河湖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到2025年基本建成“宜居水岸、活水成都”水生态体系

据了解,成都市位于长江上游,岷江、沱江两大水系穿境而过,河流纵横,沟渠交错,库塘堰池星罗棋布,境内岷江流域、沱江流域面积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70.4%、29.6%,河网密度高达1.22公里/平方公里(长江上游一般在0.5公里/平方公里)。目前,成都市已全面打通岷江、沱江和锦江洪水出口通道,基本形成“上蓄、中分、下排”的防洪总格局。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17年,成都市江河湖库实现河长制管理工作全覆盖,各项配套制度基本健全,中心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中心城区水网体系基本完善,水系、岸线、通道、绿化“四通”基本形成,全市黑臭水体不超过10%,主要江河重点区段堤防达标比例不低于60%,岷江、沱江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50%。

到2025年,“宜居水岸、活水成都”的水生态体系基本建成,全市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主要江河重点区段堤防达标比例不低于80%,岷江、沱江纳入国家和省考核的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中国日报四川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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