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获“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2-27 1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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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宣传推介活动中,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了“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称号。这是近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在全国检察系统获得的集体最高荣誉。

为学习推广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的先进事迹,2月27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揭牌仪式,并同时授予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先进检察院”称号,号召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学习模范先进,自觉服务服从于党的中心工作,模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19大和市第11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出席仪式并为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揭牌。

据介绍,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宣传推介活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合17家中央新闻媒体和主流网站举办,经各级人民检察院自上而下层层推荐,人民群众网络微信投票,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厅级单位投票评选,评审委员会公开公平公正定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以第一名成绩获评。2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了表彰活动,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健同志代表获评基层院作了发言。

据了解,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是全国未检工作的“起源地”,并结合外籍人员多的区位特点,首创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四步法”,在全国率先探索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被《刑事诉讼法》吸纳等等。近年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更新司法理念为先导,通过制作干警行为规范示范片、出台规范司法行为若干意见等方式,将“大道理”转化为“小细节”,把程序公平、客观中立、公开透明的理念深植到干警心中;以深化检务公开为动力,创新“四个公开”和一个“负面清单”等检务公开工作制度,设置专门司法办案场所,打造“两微一端”e检察检务服务矩阵;以提升队伍能力为保障,规范群众工作用语、建立青年干警社区锻炼制度,让检察工作更“接地气”。长宁区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社区锻炼的做法,受到中政委充分肯定,在2016年中央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为经验予以介绍。

姜平书记表示,基层检察院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司法公信力。长宁区人民检察院获评“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充分展示了上海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丰硕成果,也是上海基层检察工作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的集中体现。姜平书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以此次揭牌仪式为契机,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继续扎实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推动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再上新台阶,为上海当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做出更大贡献。

长宁区是上海市国际化程度较高、第三产业高度发展的中心城区,长宁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创新驱动、时尚活力、绿色宜居的国际精品城区之一区域战略,以“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为目标,把群众的关注点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着力点,实现了检察工作新的跨越。该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上海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上海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11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共有107个集体、259人次获全国、市、区各项表彰,涌现出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全国监所检察业务能手等一批先进人物。

长宁区检察院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着力保障城区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年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912人,提起公诉3749件4751人。该院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完善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经济新常态下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涉众型案件,有力维护金融秩序;严肃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公诉了生产销售假冒桶装水、“地沟油”、“过期奶”等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重视保护科技成果,积极查处假冒“UL”、“RU图形”证明商标等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依法惩治虚构团购交易骗取网站补贴、非法侵入“WIFI万能钥匙”软件数据库等一批涉及互联网企业的刑事犯罪,服务长宁“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办案中发现的“毒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存在漏洞等问题,引起高检院、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促进了相关管理机制的完善。

长宁区航空服务业集聚,长宁区检察院立足这一地缘特色,积极为航空从业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检察保障和法律服务。该院在全市率先发布《上海航空检察白皮书》,分析预测航空业创新发展中的法律问题,进而为航空业的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组织编写《来自检察官的建言——航空业廉政风险环节12例》,通过排摸梳理近年来查办的航空业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以案论法、以案释法;提供针对性廉洁服务保障,在东航集团推动建立“文化+制度+科技”立体预防腐败机制,扎实推进虹桥机场东片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创“双优”工作,有序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廉政微电影进机场活动。

作为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发源地,长宁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不断总结推广、探索创新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机制和方法。该院提出“有家没人管的孩子,国家管起来”的理念,建议对刑事诉讼期间无人监管的未成年人由政府代为监护,被《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采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部落实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对未成年人不起诉记录和犯罪记录全部封存;加强对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保护,建立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告知和督促机制。2015年起,长宁区检察院为每一位未成年在押人员设计了“人手一册”的《帮教日志》,让他们随心所欲表达内心想法,并由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未检干部进行回复。此外,该院先后在华阳路街道、区救助管理站推动建立未成年人阳光观护基地,不断增强“三无”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力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会同北新泾街道建立蒲公英阳光教育基地,对300余户来沪家庭开展家庭法制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模式,围绕“反校园欺凌”等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微电影巡展、青少年法制夏令营等活动40余次。

刑诉法修改后,长宁区检察院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和威慑力,近年来重点查办了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加大了对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腐败犯罪的查处力度。2014年起,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1件7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8件76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包括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原局长朱启珩受贿案、区住宅建设发展中心原副主任江伟受贿案及原长宁区中心医院财务科科长陈强受贿案等。同时,积极配合“天网”追逃专项行动,已成功抓捕、劝返到案犯罪嫌疑人4人,协助外省市抓捕犯罪嫌疑人2人,追赃到位400余万元。该院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探索利用大数据实施和引领侦查,进一步强化案件基础信息的拓展和集成,如通过整合监控录像信息并绘制行车轨迹图,成功锁定一犯罪嫌疑人藏匿地并将其抓获。

为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该院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积极拓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领域,注重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系统性、制度性预防,切实推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真正实现制度防腐、法治防腐。针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或指派专人跟踪相关单位作出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终止业务关系等处置情况,获选“2016上海十大失信联合惩戒案例”。去年,该院联合区纪委建立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为区域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菜单式廉洁服务40余次,受众达1200余人,社会反响热烈。

长宁区检察院建立并不断深化以司法依据、司法过程、司法结果、职能分工四个“一律公开”和一份不宜公开事项“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模式,在全市形成先发效应。着力完善检察听证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出台《检察听证工作规则》;构建“1+3”律师接待模式,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长宁检察在线”等多个新媒体平台,完善在线法律文书查询、律师接待预约、举报投诉、法律咨询等功能,形成“两微一端”相互融合的“互联网+”数字化检务服务矩阵;建立健全社会人士参与检察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区域单位、社区工作者等参加司法办案活动,举办了30余场不同主题的开放日活动。

规范司法行为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为引导干警更新司法理念,2016年,长宁区检察院出台了《关于遵循司法规律规范司法行为的若干意见》,围绕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在严守司法程序、坚持客观中立、突出公开透明等方面形成了60条具体意见,探索建立更严格的程序规则、更科学的办案流程、更专业的言行规范、更顺畅的知情渠道。为促使青年干警扣好规范司法行为的“第一粒扣子”,该院开展了《检察职业行为规范》专题授课,并自主拍摄《检察干警行为规范示范片》,以寓教于乐的方式提升干警的规范意识。同时,以职业信仰、职业规范、群众观念为基础,打造分类招录人员基本技能培训差别化的“3+X”岗前培训模式,建立分层阶梯式人才培养体系。在服务群众方面,该院建立健全青年干警基层锻炼制度,先后安排30余名干警赴基层窗口服务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全脱产锻炼,提升干警的群众工作意识和能力,相关做法获中央政法委推广。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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