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陕西省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2017-02-26 21: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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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陕西省工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从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缩短市场主体退出周期,降低退出成本,提高登记效率。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的范围主要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需先向社会公告。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且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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