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女子遭小区高层坠物砸伤 血流不止找不到责任方

作者:郭强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2017-02-26 21: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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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女子遭小区高层坠物砸伤 血流不止找不到责任方

铜川女子遭小区高层坠物砸伤 血流不止找不到责任方

  2月20日下午,铜川一小区内发生惊险一幕:正在楼下行走的王女士被高空坠落的物品砸到,头部血流不止。

  坠物从何而来?王女士受伤该由谁担责?几天过去了,王女士和小区物业仍未达成共识。

  进小区大门时被坠物砸伤头

  2月22日,王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她家住铜川市北市区龙记心河湾小区,20日下午,她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在走进小区大门时,被高空坠物当头砸中。“当时我就蒙了,头晕眼花,摸了一下头,顿时血流不止。”王女士说,事发后她强忍疼痛,给家人拨打了求救电话后被送往医院。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王女士头部后方用纱布和纱网包扎着。一份铜川市人民医院的急诊病历显示,其右侧顶枕部可见一长约3CM伤口,边缘不整,深达骨质,诊断为轻微闭合性颅脑损伤、头皮挫裂伤。“头上部分头发被剃了,缝了四针,已花了2000元医疗费,目前还在观察期,不排除后遗症。”王女士情绪低落地说。

  伤者:坠物疑似公共区域堆积垃圾

  据王女士称,当天家人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并查看了监控录像,“视频中只能看到有东西一闪而过,判断是小区大门上方的建筑垃圾被风吹落,砸到了我。”

  王女士提供的坠物是一块木工板,约普通笔记本电脑大小。华商报记者在小区入口处查看,该处上方系小区商业用房,但处于空置状态,房顶部有大小不一的木板、塑料盆、护栏等杂物堆积。

  就此王女士认为,小区物业未对公共区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也未尽到应尽的管理义务,导致坠物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然而事发后,王女士与物业交涉,未得到满意回应。

  物业:无法确认坠物来源

  2月22日,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位高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砸到王女士的坠物为崭新的木工板,且监控为死角,不能确定坠物是从何处坠落。门洞上方确有其他业主堆放的杂物,但有1米高的女儿墙作为遮挡,坠物不会被大风吹越女儿墙。同时,也不排除坠物是从其他楼层坠落。

  该负责人说,事发后得知发生业主受伤,他主动到业主家中探望慰问,但在目前无法确认的情况下,责任还不能划分,如王女士要求赔付,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截至2月25日,王女士仍未得到满意回应,她告诉华商报记者,会再次与物业交涉,如交涉无果,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意见:划分责任需明确主体

  铜川市一位资深律师表示,高空坠物伤人是一种侵权行为。针对王女士的遭遇,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警方调查结果划分责任。该律师说,如坠落物来自物业公共区域,如果能明确杂物所有权,由所有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存在过错承担补充责任;如无法明确杂物所有权,但能证明物业未尽到及时清理的义务,物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该律师认为,物业作为管理方,一旦发现小区内有高空悬置物或是高空搁置物品,应迅速作出提示,以免危险发生。同时让业主能意识到高空坠物的危害性。还可以在有条件的高空坠物频发的小区安装电子眼,以留存提供有力证据,精准锁定肇事者,使物业公司处于主动地位等等。一般而言,受害方若向承担该小区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等维修、管理责任的物业公司索赔,如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对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管理责任,物业公司应当担责。

  此外,《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涉事高层建筑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要注意的是,“连坐”的业主承担的是补偿责任,不具有惩罚性。 华商记者 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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