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家事纠纷调查工作,建立健全第三方调查评价制度,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 2月23日下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外高桥法庭举行仪式,向首批3名家事调查员颁发聘书。会上,受聘的家事调查员还现场签署了《保密承诺书》。来自浦东法院及高桥镇、高东镇、高行镇三镇司法所以及沪东新村街道司法所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浦东法院副院长傅玉明表示,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最高院专题会议上强调“要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浦东法院积极响应,深入实践,探索和实施了专设调解机构、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审判程序等“一篮子”创新举措。在学习、借鉴全国多家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院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外高桥法庭探索性地建立了家事调查员制度,它对于缓解诉讼压力,提升家事纠纷化解的效率、质量,构建社会、家庭和谐安宁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首批3名调查员由辖区基层组织推荐产生,不仅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而且为人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受聘的家事调查员将根据法庭委托,通过走访当事人及相关单位开展独立调查,充分掌握具体家事纠纷的状况,并将作为独立第三方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必要时还将出庭陈述调查意见。
为加强家事调查员队伍管理,浦东法院外高桥法庭已经出台了《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试行)》、《家事调查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对调查员的选任条件、任期、职责、守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另外,调查员在聘任时还需要同时签订《保密承诺书》。
会上,受聘的陆震宇、周以乾、赵会忠3位家事调查员表示,在调查过程中,将充分发扬公平、客观原则,努力为家事纠纷案件提供更加全面、准确的信息,也将积极配合法官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保密承诺书》规定,严把保密关,确保当事人隐私、审判机密等相关信息不外流。
浦东法院外高桥法庭庭长陆罡说:“有了家事调查员的参与,不仅能让法官获得更加全面、客观的纠纷全貌,还能帮助法官节约时间和精力来办理更多的案件,有利于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提升办案质效。另外,这一机制也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体现司法公开和对司法的有效监督。”
记者了解到,在浦东法院外高桥法庭受理的案件中,涉及离婚、继承、析产等家事纠纷的比重高达50%,高桥镇这类案件的比重更是达到80%以上。在当前家事纠纷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由于家事纠纷具有亲缘、隐私、伦理等特殊性,这类案件的调查环节既重要又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因此,家事调查员制度具有的前瞻性和创新性不言而喻,其效果也将逐步显现。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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