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三位一体”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荣获2016年度上海市“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十佳示范案例。嘉定检察院透露,该院“三位一体”观护帮教主要包含以下要素:
观护帮教:检察机关将涉罪未成年人交由社会力量组成的专门观护组织,在诉讼期间进行帮教和考察,落实对其的教育矫治措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为检察机关的司法决定提供参考依据,并在诉讼终结后进行跟踪帮教,预防其重新犯罪的活动。
“三位一体”:即“三位一体”观护体系。为了实行“平等保护、同城待遇”,嘉定检察院将优化观护站点、延伸观护基地资源及委托异地观护三项工作加以整合,形成全方位、一体化的观护帮教模式,努力开辟未检观护帮教新空间。
为了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未检科以推进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为抓手,积极创新拓展、注重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三位一体”涉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进一步优化观护帮教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14年以来,已有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被纳入帮教。
一、注重问题导向,促进社会观护工作有序推进
为了让更多的涉罪未成年人通过社会化的帮教回归社会,早在2006年,嘉定区院组织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数量及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的基础条件等方面进行调研后,分别于2007年6月20日、27日在马陆、嘉定两镇推动建立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点”。试点工作运行了一段时间后,总结梳理经验,并于2008年7月,会同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社工站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工作在全区所有街镇全面铺开,在全区范围内探索建立了具有区位特色的1+12+N 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之后,嘉定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社工站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嘉定区来沪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共同实施教育考察的协作制度》等一系列规定,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推进观护工作长效化。该项工作也得到了上海市政协、嘉定区委、区人大等有关领导的多次肯定。
2016年5月20日,全国“探索未检帮教 延伸观护触角”研讨会在我院召开,来自全国多家兄弟院负责人及法学专家齐聚一堂,共同对完善观护工作的内容、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对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观护的发展方向提出思考建议。
二、整合社会资源,创新观护基地建设
除了传统观护站点以外,嘉定检察院还积极开拓创新,整合社会各方力量,探索构建特色观护基地,促进观护帮教工作的多种可能性,覆盖更多符合观护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
1 同乡结对,引入来沪志愿者资源参与观护帮教。2014年,嘉定检察院在江桥镇太平村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暨“新小村民成长之家”,并聘请太平村十名优秀来沪人员作为观护志愿者,对居住在太平村附近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观护。志愿者在未成年人居住地就近观护,可以随时关注对象的思想和活动状况,志愿者自身在外努力打工拼搏的精神也为观护对象树立良好的榜样。观护对象融入以村为载体的社区生活之中,归属感和融入度也进一步增强。目前,已有鲁、川、皖籍11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同乡人的帮教下接受观护帮教,无一例再犯,多数涉罪未成年人均已有效回归社会。2016年1月,该院未检科《同乡结对,新小村民成长之路——帮助再婚家庭的叛逆少年重新回归家庭》还被评为上海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优秀案例。今年,太平村观护帮教基地的形式将进行复制,推广至嘉定区若干街镇,让更多涉罪未成年人得到必要的帮助。
2 师徒带教,发挥国有大型企业作用。2012年,嘉定检察院联手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安亭汽车城建立帮教基地,由企业提供食宿,负责技能培训,企业的党团力量协助检察机关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取得了较好的帮教成效。如,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任某某在大众公司观护基地进行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不仅思想得到改造,还在带教师傅的帮助下取得了焊工资格,被公司留用。
3 依托学校,通过文化教育引导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去年9月,该院又与区教育局签订协议,在全市唯一一所流浪儿童保护中心——新春学校建立了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依托新春学校强大的师资力量及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让观护对象住在基地、学在基地,既改造思想,又学习生活技能,帮助观护对象寻找新的生活方向。如涉罪未成年人马某某涉嫌盗窃,虽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得到被害人谅解,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但其父亲存在暴力管教问题,家庭监护条件差,后经过协调,将其安排在新春学校观护基地接受考察帮教,马某某在新春学校除了接受文化教育课,还参加了烹饪课程、农业种植课程,学习一技之长,周末则与父母共同度过。在检察官和学校的协调沟通下,马某某父母在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上大为改进,亲子关系得到改善。
三、延伸观护触角,促成异地社会观护良好协作
2014年,嘉定检察院率先与安徽省滁州市检察院签订观护帮教协议,委托该院对户籍在该院下辖的八个区县的来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2015年,该院又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检察院签订了异地观护帮教意见,与河南省鹤壁市等多家检察院签订异地帮教协议,借助外省市检察机关,实现观护帮教的效果。仅2015年,已为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异地观护帮教,且都顺利度过考察期,最终由该院做出不起诉决定。
2016年11月,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嘉定区检察院对该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开展异地观护帮教,这是嘉定检察院首次对犯罪地在外省市、实际居住地在嘉定区的未成年人落实监督考察工作。嘉定检察院借此次外省市兄弟院委托开展异地观护帮教的契机,与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异地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的意见》,达成了互相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使该院异地协助机制范围进一步扩展,真正实现双向互动,延伸了异地观护帮教的辐射。
嘉定检察院坚持立足职能,创新探索,结合特色工作,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涉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2015年未检科《“三位一体”优化观护体系,用心关爱来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被评为2015年度上海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参与社会治理优秀案事例。去年以来,《检察日报》、《青年报》、《检察风云》、《上海法治报》、上海观察、正义网等多家媒体对嘉定检察院的观护帮教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检察日报》更是全版刊登介绍该院未检工作,使嘉定检察院观护帮教模式得到进一步推广。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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