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款不容“蝇贪”(人民眼·扶贫领域反腐)

作者:王乐文 姜 峰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7-02-24 1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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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值小危害不小

  “村主任向我索要2000元‘好处费’,说项目都是他帮咱跑下来的,拿点‘回扣’也应该。俺70多了还得下地,种一年苞谷也不值这个钱”

  秦岭春晚,寒山负雪。

  紧挨着斑驳老旧的土坯房,陕西省周至县骆峪镇尚兴村贫困户吴民浩盖起两层新房。一层房内外好歹粉了墙,二层还露着水泥外立面,毛坯墙洞也没装窗户。

  “俺就说别上来看,没收拾好。”面对记者,75岁的吴民浩,不好意思地搓着冻红的双手。

  一楼堆着30多袋去年收的苞谷粒,把屋子占得满满当当;西边墙上钉着18张奖状,都是吴老汉孙辈的,也是这个家中最显眼的“摆设”。“四个孙子孙女都还在上学。”吴老汉的两个儿子也已近知天命之年,“他俩常年在外务工,结婚结得晚,最大的孙女才18岁。以前穷嘛,家里没二层楼,在农村都相不下媳妇。”

  前两年,吴民浩被村上申报为危房改造户,这才把新房盖起来,“国家给了1.2万元补助,就这还欠了不少外债。”谁承想,原村主任张虎林竟私下向他索要2000元“好处费”,“说什么项目都是他帮咱跑下来的,拿点‘回扣’也应该。”

  吴民浩气愤不已,“家里穷,俺老汉70多了还得下地种苞谷谋个营生。2000元啊,种一年苞谷也不值这个钱!”

  然而,“县官不如现管”,吴民浩怕得罪人,更怕补助款花落旁家,忍气吞声“纳了贡”。

  “就见一老汉,在镇纪委门口转悠四五圈,犹犹豫豫不进来。”前不久,骆峪镇纪委工作人员主动将来客请进门。原来,吴民浩越想越气不过,找到镇上“讨个说法”。

  镇纪委第一时间进村调查,很快掌握了张虎林利用危房改造项目违规收取多户群众“好处费”并用于个人花销的问题,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他夜里摸到俺家门,将昧下的钱如数还了,后来再不敢招惹咱。”吴民浩颇为自得,“甭管钱多少,对咱都是救命钱!”

  吴老汉的遭遇颇具典型性。记者梳理发现,去年陕西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案例1225起,涉及低保、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精准扶贫、专款救助、退耕还林、农村基础建设等17项领域。其中,前四项成为问题“重灾区”,占案件总数的近八成。

  “小贪”不可小看。来自陕西省纪委的统计数字显示,2016年,陕西省给予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案人员党政纪处分1497人,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219人,剩下的全是村干部,计1276人,占比高达85.2%。

  另一组数据显示:2016年,陕西查处扶贫领域案件涉案金额总计4104.07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上93起,10万元到3万元的200起,3万元到1万元的247起,而案值1万元以下的高达650起。

  作为在“最后一米”落实扶贫政策的基层干部,“相关涉案人员普遍层级不高、涉案金额偏低,但在老百姓眼里头,他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其行为直接损害了群众利益。”陕西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对记者强调,“随着国家对扶贫领域投入力度加大,基层干部可支配的资金资产资源总量在增加,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年越来越突出,如果不坚决遏制,发生几率会不断提高,不良影响也会不断累积。”

  “恓惶”,陕西方言,意为穷困潦倒、可怜兮兮。在西安市蓝田县三官庙镇,恰有个恓惶岭。

  记者登临恓惶岭,举目所及皆是山塬地貌、川峁交错。“出行难、吃水难,种个地也是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三官庙镇柴家村一组贫困户杨跑民告诉记者。

  2013年,西安市扶贫办向柴家村下发整村推进脱贫财政专项资金,其中种植核桃300亩涉及资金27万元。次年经验收,蓝田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资金发放给该村54户重点扶持贫困户,户均5000元。

  然而,2014年9月,该村却将这笔扶贫资金收回村上,按每亩核桃3年补300元的标准,重新兑付给全村所有核桃种植户。“村上找到俺,说虽然钱打到俺卡上了,不全是给咱的,还要交回村上,给所有栽树人都发。”杨跑民告诉记者,“俺当然不乐意,但咱村民都老实,人家干部说啥是啥吧,绝大多数贫困户又把钱交回村上了。”

  “柴家村截留、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去年在审计部门对蓝田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中被发现,并移送纪委,给予韩生民等三人党政纪处分。”三官庙镇纪委书记陈鹏告诉记者。

  “最后一米”的“上下其手”,让脱贫攻坚变了味。“干了一辈子,‘阴沟里翻船’,我们法纪意识还是太淡薄,碰了扶贫资金‘高压线’。”当了43年村干部、22年村支书的韩生民追悔莫及。

  “近年来扶贫领域暴露出的问题,说实话在基层由来已久。有些地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薄弱,村务公开、村监会监督等事务公开和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基层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出问题与这些深层次原因密不可分。”陕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献峰表示,“虽然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手段‘花样繁多’,但案件链条一般并不长,也没啥高深的、看不透的,之所以频发,除了事前控制亟待完善,事后监督更需要加强。”

  “上面九级风浪”,如何抵达基层?

  太白县等4个在陕西“零查处”县区中排名倒数前十的县区委书记上台表态,“主席台的灯光刚好打在他们脸上,显得脸特别红”

  履新不到60天,杨政国收到份棘手的“见面礼”。

  2016年3月20日,陕西省纪委召开全省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通报会,其中包括扶贫领域。任宝鸡市纪委书记不久的杨政国“坐不住了”:138个“零查处”镇街里,宝鸡占36个,全省倒数第一;宝鸡市12个县区,9个存在镇街“零查处”问题,其中4个在全省“零查处”县区中排名倒数前十。

  “下午开完会,我们在省委机关食堂吃工作餐,10分钟匆匆吃完,立马返回宝鸡。”宝鸡市纪委副书记邓方向记者回忆,“连夜紧急召开市纪委常委会,结束时已是凌晨1点。”

  是什么令执纪监督人员如坐针毡?是陕西纪检系统独特的“一竿子插到底”工作督查和统计制度。

  陕西省纪委提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组织协调在省纪委,督促指导在市纪委,工作重心在县纪委,而具体落实则在镇街纪委。然而,两个问题摆在面前:

  头一个:“以前,我们纪检系统就没有对包括扶贫领域在内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统计,‘两眼一抹黑’,各级纪检机关职能咋发挥?”李献峰对记者直言不讳。

  另一个:“省纪委的关注触角、监管末端,以前最多也就到县一级,离田间地头何止八丈远。”“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上级纪检机关“鞭长莫及”的难题咋破解?

  鉴于此,2015年7月,陕西省纪委出台了“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督查和统计制度:统一制定了8张对于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情况的专项工作报表,由镇街向县区、市、省自下而上逐级填报,各级清楚掌握本级及下属各级工作情况。也就是说,陕西省纪委直接掌握了各地市、107个县区乃至全省所有1306个乡镇街办纪委对于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查处情况,其中扶贫领域问题一个月一统计。

  “省纪委直抵镇街,既能通过统计数据掌握工作的量,也可以通过违纪事实和处理结果了解工作的质。”掌握着摞起来一人多高的镇街一手材料,李献峰面对记者“心里有数”。

  “究竟什么原因导致镇街‘零查处’大面积存在?是基层办案能力不足,还是担心对地方‘声誉’有影响?”杨政国带队走县看乡,主动上门问诊,及时排查基层问题线索“零受理”、紧盯“零立案”,“对‘零查处’查明原因,属于能力不足的支招破解,该配人配人,该调整调整;属于履职缺失的,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查办是渎职,该问责问责,该处分处分!”

  同时,宝鸡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对相关县区的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也进行了约谈,并以市委名义在宝鸡市行政中心大会议室召开了全市县区领导干部大会,太白县等4个在全省“零查处”县区中排名倒数前十的县区委书记上台表态,“主席台的灯光刚好打在他们脸上,显得脸特别红。”杨政国回忆当时的情景。

  “一竿子插到底”的效果,也是立竿见影:截至2016年10月,宝鸡市全部镇街全面消除“零查处”。据统计,2016年陕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728件、党政纪处分8130人,占全省纪检机关查办案件的比重较上年提高16.5个百分点,全省1306个镇街纪委全部消除包括扶贫领域在内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

  “夯实各级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一竿子插到底’工作法破解了县乡纪检监察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这一基层执纪难题,让镇村群众看得见实效、更有获得感。”西安市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万青平说。

  一线不强不专,执纪前沿阵地如何“增强火力”?

  自上而下加压只是治标,自下而上提高办案能力、完善办案机制,才是治本之策。乡镇纪委查办七成扶贫领域案件

  陕西省纪委2015年的一组调研数字令人咋舌:全省39.1%的乡镇纪委书记兼任其他职务,56.3%的乡镇没有配备纪检专干。

  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前沿阵地就是乡镇纪委,一线队伍不稳,人心力量分散,反腐咋能打胜仗?

  鉴于此,2015年下半年以来,陕西省纪委督促各地推行乡镇纪委书记和干部专职化,并利用“一竿子插到底”统计制度,直接掌握全省各乡镇纪委的干部配备情况。

  安康市率先配齐了全部140个镇街专职纪委书记、纪检专干。渭南市委决定,全市5万人以上乡镇配备5至7名专职纪检干部,5万人以下乡镇配备3至5名专职纪检干部。最新统计显示,目前陕西97.8%的乡镇纪委书记、87.6%的副书记实现了专职化,乡镇街办平均配备纪检专干1.2人。

  破解基层执纪难,自上而下加压只是治标,自下而上提高办案能力、完善办案机制,才是长效化查处扶贫领域腐败的治本之策。

  “县人社局纪检组长王刚,几个月来坚持吃住在镇机关,全力协助镇纪委开展调查,一举核实了4件6人的违纪问题,追缴资金16.7万元。”咸阳市泾阳县三渠镇一位纪检干部向记者介绍。

  一年多来,泾阳县纪委遴选县人社局、交通局、住建局等各部门富有经验的纪检干部,“下派”到三渠镇、永乐镇等问题较集中的重点乡镇,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培养锻炼当地的纪检干部,“为查处曹家村湾子组组长腐败案件,王刚带我们先后做了53份调查笔录,取证能力之强,令咱乡镇纪检干部大开眼界、受益匪浅。”

  据了解,陕西实行县乡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和纪律审查业务培训制度。截至目前,陕西省已累计培训基层纪检干部36653人次,乡镇纪委“上挂”764人,市县纪委“下派”538人。

  随着内生动力被激发,基层纪委愈发敢于亮剑碰硬:2016年,全省查处的1225起扶贫领域问题中,乡镇纪委就查处了870起,占比高达71%。

  “从执纪监督者的角度讲,也要发挥扶贫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万青平对记者表示。陕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业已分工联系了各地市和发改、财政、民政、扶贫、国土、住建等省级扶贫24个职能部门,积极督促指导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机制,实现顺畅移交。

  在贫困人口占西安全市贫困人口40%的蓝田县,“我们与审计部门联合,聘请了4家审计事务所,集中对全县2012年至2015年度涉及扶贫专项资金的231个村进行扫描式审计,弥补了我们在财会专业上的不足,累计发现问题19起。”西安市蓝田县纪委常委刘江海告诉记者。

  日前,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精准扶贫资金和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审计力量聚焦到扶贫项目和贫困人口上。

  让扶贫反腐工作走向常态,筑牢制度“防火墙”,需要多方发力。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尹小俊呼吁,从源头加以治理,强化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事务公开和监督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惠民政策实施与廉洁风险防控同步进行,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强化事前控制十分必要。

  基层熟人社会,执纪咋破“人情关”?

  “空降”生面孔,交叉办案,排除干扰,杜绝大案办小、小案办了。“宁挨事前骂,不要事后哭,别让基层干部的小过铸成大错”

  2016年11月,一条关于孙家塬村村民小组组长黄永刚的举报线索,令眉县横渠镇纪委书记李超颇费思量。

  费神并非案难查。

  经查,黄永刚在为村民曹某办理危房改造过程中,虚报套取补助资金1.2万元,其中给曹某3000元,剩下9000元用于村组环境卫生整治。

  案件链条短,问题不复杂,难就难在“人情关”。

  村上个别干部找到李超办公室,东拉西扯一番,临走才吐出要紧话:“看在村上稳定的大局上,书记老哥,您千万高抬贵手,简单一查,事实弄清楚,回去我一定好好教育他,再不给您添乱!”

  不少亲戚朋友也格外“关心”李超,甚至大半夜打来电话,“听人家说,黄永刚人挺不错,工作也卖力,再说还不是为了公家的事儿,钱又没揣进个人腰包……”

  李超所在的横渠镇,南倚秦岭,北临渭水,因千年前宋代著名理学家张载曾在此创办横渠书院而得名,和陕西很多“上了年头”的乡镇一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乡土熟人社会,有一张千丝万缕的人情关系网络。

  “乡镇干部算不上官,群众叫你‘泥腿子’。”一句话,眉县纪委书记戴慧萍向记者道出了基层纪检监察人员执纪监督的难处。

  乡镇干部早晚与村干部、群众打照面儿,工作生活“抬头不见低头见”,沾亲带故的不少。作为距离群众最近、查办问题关乎群众利益最切身、增强群众获得感最直接的乡镇一级纪委,如何突破“人情关”?

  靠的还是创新机制,陕西摸索出了既对症又乡土味十足的“药方”:

  眉县将镇街纪委和县级部门纪检组织整合为6个办案协作区,保证每个协作区有4到6名办案人员,实行交叉办案、基层全覆盖,把生面孔“空降”过来,有效排除干扰,杜绝过去大案办小、小案办了现象,使成案率大幅提升。

  最终,该案套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被悉数追回、上缴财政,村委会按照有关程序罢免了黄永刚的组长职务;同时,横渠镇纪委给予该村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还对镇城建站工作人员把关不严问题进行了集体约谈。

  “不仅落实‘两个责任’,扶贫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也应予以问责。”戴慧萍说。

  截至目前,陕西已建立了452个基层办案协作区,实现了对全省1306个乡镇街办的全覆盖。

  “同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执纪监督的时候也要区分违纪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影响,要让干部特别是镇村基层干部认识到不足、接受到教育,而不是一棍子打死。”陕西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强调。

  有一组典型案例值得关注:双龙镇、张滩镇同属安康市汉滨区,也同时被举报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问题并被查实,而在纪检部门责任认定时却形成两种不同处理意见。

  双龙镇对危房改造对象严格审核把关,但因申报时间紧,故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确定,对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了诫勉谈话;而张滩镇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中履职不到位,未对对象认真审核把关,也未发现村上改变了项目资金用途,故对镇党委书记诫勉谈话,给予镇长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镇原财政所长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6年7月,陕西省委出台《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旨在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区分不同错误情形,进行恰当处理,既要取得良好的执纪综合效果,更要激发广大党政干部特别是镇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说。

  既要惩前毖后,更要治病救人。眉县纪委建立了回访机制,李超先后三次找孙家塬村村组长、村主任、镇城建站同志谈心,看是否解决了认识上的问题。

  “村上干部一时想不通,说虽然套取了国家扶贫资金,但用于公务支出,个人也没搞贪污,却被‘小题大做’罢免了。”李超安排镇纪委干部与当事人反复谈心,学政策、解疙瘩,“后来村上干部醒悟过来:国家扶贫资金就是‘高压线’,一分钱都不能碰,敢碰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迟早把自己‘电死’。宁挨事前骂,不要事后哭,别让基层干部的小过铸成大错!”

  治病救人,“治”得如何?

  “村干部大都性格爽直,藏不住事,心里有疙瘩,一准写脸上。”李超洞若观火,“最近孙家塬村村主任来镇上开会,见我在,一屁股坐进屋,也不客气,一把摸过桌上的好烟先‘冒两根’,然后就谝起村上明年的产业规划。这不,心里的疙瘩一解开,精气神又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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