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对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确定了率先脱贫和率先小康的“两个率先”目标。到2018年末65个贫困村全部出列,2019年末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人口数量较少民族是指贵州省人口总数在5万人及以下的世居少数民族,有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蒙古族、仫佬族、满族和羌族等8个民族。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是指在全省9000个贫困村中,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人口占全村总人口30%以上的贫困村。全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共有65个,其中一类贫困村33个,二类贫困村15个,三类贫困村17个,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自治州凯里市、黎平县、榕江县、从江县、麻江县,黔南自治州荔波县、独山县、平塘县,黔西南自治州望谟县和铜仁市江口县等10个县(市),总人口10万余人,其中贫困人口2.8万余人。
据介绍,贵州将按照“省级扶持、市级统筹、县负总责、乡抓落实、整村推进”的原则,坚持输血与造血、外部给力与自我发力、整体脱贫与提前小康、树立典型与示范带动相结合,通过完善机制,整合资源,优先扶持,全力推进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脱贫攻坚。到2017年末,实现35个贫困村出列,其中,15个贫困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到2018年末,实现65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其中,35个贫困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到2019年末,65个贫困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贵州将通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六个小康”行动计划,加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破除贫困村发展瓶颈制约;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扎实推进贫困村已登记在册的240户920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加大产业扶持,实现村村有增收产业、户户有增收门路、人均收入大幅增长,增强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实现村村有致富带头人和致富带动组织;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教育、医疗卫生、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等公共服务精准扶贫,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传承保护优秀民族特色传统文化;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寨,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群众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中国日报贵州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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