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怀孕男子怀疑不是自己的 被堵宾馆索要20万

作者:唐葵阳 来源:沈阳晚报
2017-02-23 08: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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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37岁,女方29岁,一段微信恋情看似很罗曼蒂克。但在仅有的四五次开房后,女方怀孕了,男方却质疑孩子不是自己的。双方再次相约开房谈判,结果,女方索要20万元赔偿费,男方拿不出钱遭女方亲属软禁,不得不拨打110报警。2月21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采访了这出婚恋闹剧。

第1集:男子酒店遭围堵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一对自称恋爱关系的男女,却在酒店开房时发生争执,竟拨110报警!”21日,南湖公安派出所办案警官说。事发地点位于青年大街附近的一家星级酒店,一名男子报警称遭到软禁。110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男女老少一大帮人(自称是女方的娘家人)围堵在宾馆一间客房门前。房里,一对打扮时髦的男女争吵不休。

“我怀了他的孩子,他却不承认。要么他娶我,要么赔偿我经济损失!否则,他甭想走出这扇门!”女子说。“我怀疑这孩子不是我的!她在讹诈我!”男子说。

第2集:“他就是个花花公子”

女子小薇讲述了自己遭遇:

“我今年29岁,他37岁。跟他谈了近一年恋爱。我就是奔结婚去的,可是,等我发现怀孕并把消息告诉他时,没料到却遭拒绝。他还让我把腹中胎儿打掉!”

“惊讶之后,我通过一些渠道对他进行了调查。结果令我大跌眼镜:他结过婚!而且,跟我恋爱期间,还有别的女人!我猜想,他就是个花花公子,这些可能才是他不肯娶我的原因。我怀疑,当初他以与我谈恋爱为借口,目的就是为了骗我上床!”

“我一直把怀孕的事瞒着我妈。但这几天被她知道了。她坚决反对我嫁给他,还执意要我做掉腹中孩子。但母亲提了一个条件:我都29岁了,如果做人流,会对身体造成巨大损害。他必须给予我经济补偿!”

第3集:“我怀疑这孩子不是我的”

男子郭先生则进行了辩解:

“我确实结过婚,但与小薇恋爱前,我离异了。我和小薇基本靠微信谈恋爱,8个月时间里,只见过四五次面,每次都是开房。一开始,我觉得这女孩挺好,后来随着时间推移,我发现了一些问题:她从17岁就出来混社会,身上有文身什么的。而且,发现她性格比较暴躁,不太适合我。”

“后来她告诉我她怀孕了,我考虑到她社会关系可能比较复杂,怀疑这孩子不一定是我的,就告诉她把孩子打掉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肺上长了东西,经常吃药,担心会癌变。如果我真得了绝症,还有什么资格娶妻生子?”

第4集:男子要求做亲子鉴定

尽管郭先生话说得比较含糊,但小薇还是感觉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他凭什么‘黑’我?这是对我人格的污辱!”

对此,郭先生坦诚表示:“目前,我的确没证据证明孩子是不是我的。不过,我提出一个办法:让她最终把孩子生出来,然后做亲子鉴定。如果鉴定结果证明是我的孩子,我会对她和孩子负责任!到那时,她再有其他想法,我们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母亲及家人都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必须把孩子打掉,否则与我断绝关系。”小薇说,“我不能抛弃亲情,没办法听他的把孩子生下来。”

第5集:女方索赔20万元分手费

郭先生称,他同意她做人流,并且同意拿一两万元——替她掏手术费及给予一些经济赔偿。不过,面对小薇家人提出的20万元分手费,他认为太不靠谱。

关于20万元分手费的依据,小薇振振有词:“我29岁了,这次做人流后,谁能保证今后我是否还能正常怀孕做母亲?再说,我和他谈了近1年恋爱,这笔精神损失不值这个价钱吗?”

另外,小薇透露,她和郭先生都是做生意的,每月经济收入就达10万元。“这20万元其实就是俩月收入,我要的不算离谱吧?”她说。

大结局:和平分手后拟打官司

不过,郭先生对此不认同,认为对方是借机讹诈和报复。他说:“她偷拍我的身份证,去查我的隐私,然后又去骚扰我父母。” 最终,经民警调解,双方同意和平分手。但关于经济赔偿的事,看来只能走法律途径解决了。

办案民警提醒,在网络信息时代的大背景条件下,形形色色的各种“网恋”可谓比比皆是,但是在网络交友时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他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洁身自好,网络交友一定要当心、慎重,尤其在恋爱方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唐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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