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上海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同时宣布全市法院将从3月1日起按照新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进网络司法在线拍卖。上海高院副院长盛勇强在会上通报了上海法院历年来司法拍卖的发展情况、《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内容以及网络司法拍卖的下一步具体工作等。
据悉,司法拍卖改革在上海已经有13年的发展历史,经历了“三大步跨跃发展”。第一阶段起源于2004年,上海法院在全国率先实施司法拍卖改革,创立了“高级法院统一管理、集中委托、执拍分离”的模式。第二阶段则开始于2011年,司法拍卖实行网络拍卖方式,按照“统一集中管理、统一拍卖场所、统一公告媒体、统一网络平台”的原则,进行“网络+现场”同步拍卖。第三阶段是从2015年起,上海网络司法拍卖继续推进“互联网+”,在公拍网上推出了“72小时预先竞价+网络与现场同步拍”的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引入商业银行实现对拍卖资金的全面监管。三个阶段的发展,使得司法拍卖从分散实施到规范有序、从线下到网络,不仅保障了司法公正,提升了执行效率,也顺利执结了一大批情况复杂、执行难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执行案件。
记者了解到,上海法院每年有2000余件司法拍卖。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6年,上海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成交金额所占比例从28%上升至64%,网络成交件数由19% 提升到53%,仅2016年,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成交价超过1千万的标的就达414件,其中1亿元以上的18件。
2016年8月,最高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最高法院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投票后,将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等五家网站纳入了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
为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统一要求,2016年10月,上海高院开始着手起草《实施细则》,并结合上海实际,在内部分工、加强监督、办理流程等具体操作层面进行了精细化分工,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目前,在已有公拍网拍卖的成熟经验基础上,今年年初,闵行、杨浦等法院又在最高法院确定的淘宝网等相关拍卖网站平台上进行深化试点。闵行法院的两套被执行房屋在经过24小时网络公开竞价后一拍成交,其中一套房屋经过49轮竞价,最终价格高出评估价28.63%;杨浦法院的一辆被执行车辆也在评估价以上成交。上海海事法院今年春节前夕也成功网拍一艘船舶,一新加坡买家以人民币9600万元竞得船舶,这也是上海法院至今船舶单笔成交价最高的一次网络拍卖。
记者看到,今天公布的《实施细则》共分二十五条,内容涉及坚持公开公正、坚持当事人自愿、坚持执拍分离等六大原则,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操作流程,法院可委托辅助机构完成的工作类型,拍卖标的物的底价确定,符合暂缓或裁定中止拍卖的情形,监督考核工作如何开展等内容。
盛勇强在今天的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是上海法院实现“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司法拍卖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重要途径之一,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能否有效实现,是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上海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为“彻底解决执行难”添砖加瓦。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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