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作者:刘星 来源:四川在线
2017-02-22 11: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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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星)2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38项危险化学品治理内容、工作措施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其中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将在明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通知共明确10方面共38项工作,包括: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10个方面。

“通知从源头治理、严格准入、信息化建设等多个方面加强危化品安全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解读。

通知明确,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进一步摸清全省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通过省级专项建设基金等给予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该项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省安全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通知还明确,在编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监管。加强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在准入上,逐步建立健全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

此外,将建立全省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

方案将在2017年2月开始延续至2019年11月,分部署、整治、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整治阶段中,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开展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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