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0年所有县市区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2-21 15: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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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为此,2月21日,甘肃省新闻办特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到省教育厅副厅长赵凯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动优质均衡的工作目标。

赵凯介绍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甘肃省城乡义务教育正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方面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矛盾突出,小规模学校持续增加,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另一方面城市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班额问题严重。针对“乡村弱”和“城镇挤”这两大难题,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结合甘肃省实际,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四个基本原则”和“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四个基本原则”,一是优先发展,统筹规划;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三是提高质量,公平共享;四是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四个统一”即,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一个全覆盖”即“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实施意见》从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扎实推进城乡教师流动,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统筹城乡师资配置,改革乡村任教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品质;改革控辍保学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22条举措。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甘肃省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有条件的地区试点推动优质均衡的工作;实现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完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在乡村任教的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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