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报道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依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对全省部分地市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
共抽检成品油200组,合格191组,不合格9组,合格率95.5%。根据规定,对本次抽查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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