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在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炽向大会做了工作报告。据悉,2016年,南昌市检察机关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围绕“三个建设”,聚焦“三个重点”,为南昌市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围绕“三个建设”,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第一,着力发挥捕诉职能,推进平安南昌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批准(决定)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5253人,提起公诉6662人。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853人,决定不起诉662人。大力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就近年频发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中暴露出的管理问题,积极向职能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努力织密公共安全网。探索矛盾多元化解途径,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检信访,帮助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推动25件疑难信访案件妥善化解。
第二,着力惩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反腐肃贪不动摇,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78人,其中查办窝串案人数占54.5%。严肃查办了省国防科工办原副主任廖晓凌、南昌市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陈强等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依法起诉中石化原总经理王天普受贿、贪污案。部署开展查办和预防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侦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08人。坚持强化职务犯罪预防,试行预防诫告制度,对有违法行为但不构成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开展预防诫告73件,积极提升预防效果。
第三,着力强化诉讼监督,推进法治南昌建设。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7件,监督撤案32件,纠正漏捕168人,纠正漏诉443人,提出刑事抗诉37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06人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依法收监执行8人,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24人次。深入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提请(提出)民事抗诉1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116件;启动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3件;联合法院组织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支持、督促法院清理滞留执行案款6483万余元。
聚焦“三个重点”,服务保障南昌率先发展
第一,助力“稳增长”。从维护市场秩序入手,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4人,起诉409人,妥善办理了“e租宝”等44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努力防控区域性金融风险。从保障项目建设入手,对全市26个重大项目持续开展专项预防,发出预防检察建议75份,为各类项目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3021件次,把牢项目建设廉洁关口。从平等保护企业发展入手,制定服务非公企业发展“10条意见”,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63件,组建硕士检察官服务团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倾力“护生态”。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22人,起诉38人,立案查办退耕还林、污染治理、矿产资源管理等生态领域职务犯罪32人。推进共防共治,设立了30个生态检察室、工作站,与55家单位建立保护环境共建计划和联协制度,南昌县检察院成立了全省首个生态检察科,促进形成“检察+行政”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强化检察监督,围绕保护水、土、林、气、候鸟等自然资源和海昏侯遗址等人文景观开展19个“小专项”行动,依法监督行政机关执法69件,督促整治排污、非法采挖等危害环境的突出问题。
第三,竭力“惠民生”。积极服务精准扶贫,会同市扶贫办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53人,主动参与全市“十大扶贫到户工程”和“百千万”行动,帮助挂点扶贫村引进光伏发电、生态养殖等产业项目,促进农民增收。积极保障食药安全,持续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监督行动,批准逮捕“问题疫苗”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4人,监督立案危害食品安全案件40件,起诉61人。积极解决民生难题,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帮助83位务工人员追回工资112万余元;为特别困难的23个刑事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58.6万元,努力让困难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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