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质检总局关于部分进口捷豹汽车缺陷的警示通告》(2017年第1号),根据收到捷豹路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报告,部分进口的2013-2015年款捷豹汽车的燃油供油管与车辆底部护板及车身之间没有保持足够的间隙,可能导致燃油管磨损,极端情况下会造成汽油泄漏,存在可能引发火灾的重大安全隐患。
该缺陷汽车生产日期为2013年5月1日至2015年6月15日,全国共计进口了22338辆。为保护我国消费者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质检总局发布了相关警示通告。
海沧检验检疫局提醒检区相关消费者尽快联系授权经销商进行确认,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汽油泄漏或在车内闻到汽油味,应停止使用车辆并联系经销商进行处置。建议车辆隐患消除前尽量避免靠近点火源或者高温区域,由此缺陷造成伤害的消费者可向该局提供有关信息。目前,海沧局也已监督检区授权经销商及时实施缺陷召回相关工作,并要求经销商及时报告召回实施情况,强化后续监管,督促检区经销商认真履行召回职责。此外,海沧局提醒相关消费者,在缺陷处置如有问题可向本局提供相关信息,海沧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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