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三条措施认真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西藏网
2017-02-04 16:34:33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结合民族众多、民族地区交通信息不便的实际,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民族成分更改工作。

一是宣传引领营造氛围。红河州、县民宗部门把国家民委、公安部颁布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纳入民族团结宣传月学习宣传内容,在城市广场、集镇街道等公共场所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委主要领导还带领政法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到红河人民广播电台《红河热线》栏目直播间,采取与听众朋友互动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例说明,听众对民族成份更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互动提问,有效宣传《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扩大影响力。同时,州民宗委将《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全文)》放在《红河民族宗教事务集群网》、《红河民族宗教网》,方便广大网民和人民群众查阅。

二是窗口服务便民利民。红河州民宗委在州政府便民服中心、在网站公布民族成份更改的服务内容、服务事项、完成时限。同时,指定一名同志定期到州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上班,定时接待群众来访、讲解民族成份更改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效率。2016年窗口服务宣传近2000人次,受理15件,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

三是联审把关准确无误。红河州民宗委建立州、县联动机制,加大联合调研、联合审核力度,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县(市)民宗部门在收集民族成份相关申请、表格和申请人图片,经初审后上报州民宗委政法科。由政法科提出申请,委领导带队,定时深入县市乡镇、民族村寨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州民宗委邀请县(市)民宗部门负责人、公安、信访等部门负责人,联合审核民族成份更改事宜,确保更改民族成份准确无误,高效服务。2016年,红河州共召开联审会议3次,受理120件民族成分更改申请,办理115件,退回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