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以“三去一降一补”为抓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初显。特别是在钢铁和煤炭行业去产能方面,全省钢铁行业压减生铁产能160万吨、粗钢产能144万吨,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煤炭行业关闭煤矿48处、压减产能427万吨。提前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去年前11个月,甘肃钢材产量634.2万吨,同比下降20.9%;粗钢592.6万吨,下降25.6%;原煤3761.08万吨,下降4.46%。全年全省钢材和原煤产量比上年分别下降21.5%和2.76%。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全省累计淘汰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造纸、酒精等落后产能1326万吨,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截至“十二五”末,甘肃共有钢铁企业9户,生铁产能1220万吨,粗钢产能1475万吨,钢材产能1560万吨。全省共有各类煤矿154处,年生产能力6560万吨。其中,120万吨以上的煤矿22处,30—120万吨的煤矿38处,30万吨以下的煤矿94处。
2016年3月,甘肃明确提出,要用3—5年时间,压减生铁产能200万吨,粗钢产能300万吨,初步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产品质量和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升,企业经济效益逐步好转。煤炭行业退出产能1000万吨,市场供需实现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持续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进展。当年8月,就对酒钢集团下属榆中钢铁公司一期两座420立方米高炉和两座40吨转炉永久性停产封存,有效压减生铁产能100万吨,粗钢产能140万吨。
同时,要求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产能小于30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15万吨/年及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要在1—3年内逐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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