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关 谨防被盗

作者:周文婷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1-24 17:29:47
分享

岁末年关,各种盗窃案频发,仅2016年12月27日至今年1月23日27天内,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了提请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罪案共55件63人,已经批准逮捕的41件42人。静安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拥有15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赵怡在春节前夕,与读者分享此类案件的特点,从这些案例入手,分析一些盗窃手法,提出检察官的建议,给过节的群众提个醒。

【案例1】 男子趁人买水果之机顺手牵羊 店主查监控发现端倪见义勇为

2016年12月20日9时许,50多岁的周阿姨到三泉路上一水果大卖场去买水果,她挑好贡柑准备付钱时突然发现随身携带的拎袋内的一个红色小钱包不见了,好心的店主小刘夫妇陪周阿姨查看了店内监控录像,发现一个戴黑帽、拎黑包、着蓝白相间休闲运动服的中年男子,在周阿姨专心致志挑选水果时,悄悄地走近她左后侧,一只手伸入周阿姨的拎袋中将钱包窃走了。事实上,该男子在12月18日就去过小刘夫妇店,用同样的手法扒窃了60多岁朱阿姨的钱包,当时小刘夫妇也回看了监控录像。19日,他们还看见该男子出现在隔壁店内,当时小刘还故意高声提醒购物的客户看好自己的财物。因此,当第二次在监控中看见该男子时,小刘一眼就认出了他,并劝周阿姨马上报警。周阿姨想想钱包内只有100多元人民币、一个庙里求来的护身符,外加一个印有“羊”和“祥”字样的金属片,总共值不了几个钱,就放弃了。

20日上午10点多,该中年男子又来到小刘夫妇店里,充满正义感的小刘夫妇一把将他拦下,让他把刚才偷的东西拿出来。男子迅速从右裤袋内掏出一样东西,扔在了地上并恳求店主放过他。小刘夫妇不想他再去害人,果断打了110。民警到场,当场从地上查获了印有“羊”和“祥”字样的金属片,并从男子随身携带的黑包内查获了镊子一把、刀片四片,随即拘留了该男子。

经公安机关查证,该男子叫万某,50多岁,曾因盗窃被刑事处罚过4次,行政处罚过3次,且这7次均为扒窃,其中2014年盗窃时就是用镊子作为扒窃工具的。

日前,万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临近年关扒窃案件多发 陌生人近身需提高警惕

年底了,不法分子也想体面地过节,便想法设法“大显身手”,于是各种盗窃案频发。纵观最近27天内批准逮捕的41件42人盗窃案,在公交车上、轨交出口、超市等扒窃手机的就有21件21人,扒窃随身包内平板电脑或钱包的5件5人,扒窃的比例占到了盗窃案件的一半以上。

通常,不法分子会在人多拥挤或被害人专心于某事时,瞅准时机下手,得手的概率相对较高。这里要特别提醒在公交、轨交途中,用手机连着耳线听歌走路的行人,上一秒你可能还在愉快地听歌,下一秒不法分子就可能顺着裸露在外的耳线将你的手机从口袋中轻易地拉出、顺走了。因为周围声音嘈杂,待你反应过来时,不法分子通常已经不知去向了。虽然年底,我们的反扒队员更忙了,但任何事后的补救都不及事前预防来的更有效。建议大家在临近年关及过节期间务必进一步提高警惕,人多拥挤处、陌生人靠近时,一定看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被盗。

此外,也想提醒一下心存侥幸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被捉必严惩。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将扒窃入罪,且没有数额上的要求。将扒窃定性为行为犯,意味着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极有可能构成犯罪。本案中,万某窃得的金额虽然未达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有扒窃行为即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其惯犯身份,不予逮捕可能继续犯罪,具备社会危险性,因而对其批准逮捕。

【案例2】 绿化养护员利用浇花之机多次行窃 爱记账总监及时发现巧设监控捉贼

40多岁的淑珍是本市一家广告公司的总监,平日做事比较严谨,喜欢记录各种花销。2016年12月,她爱记账的习惯竟然还帮着破了案。

故事还要从头说起,淑珍一人一个办公室,作息规律。2016年12月5日下午一点多,她像往常一样出去吃饭,吃完饭回来继续工作。当天晚上,她发现钱包里少了700元,当时以为自己用掉了,就没太在意。第二周12月12日,她发现自己钱包里又少了1000元,她思前想后,除了中午吃饭,钱包一直在自己眼皮底下,于是她开始怀疑公司里有小偷,但没有证据,不便声张。12月19日,当她第三次发现钱包里的钱又少了时,忍无可忍的她让公司行政主管大明第一时间查看了公司监控,发现当天中午公司聘请的绿化保洁人员杨某在短短7分钟内先后三次进过她的房间。第一次淑珍还在办公室,待她离开后,杨某又进过她的房间两次,每次呆一分钟左右就出来了。期间,没有其他人出入她的办公室。于是大明又调取了上两周的监控,发现杨某总是趁淑珍离开时进入她的办公室,杨某的嫌疑很大。

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大明在淑珍的同意下,在她挂包和衣服处悄悄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并在预计杨某要来的12月26日中午前,将事先准备好的2000元放入淑珍的钱包内,像以往一样将钱包放入黑包内,挂在了淑珍的房间里,然后坐等“鱼”上钩,准备守株待兔。

果然,杨某等淑珍离开后,便悄悄地进入她的房间,给绿植浇好水,然后直奔挂包处,熟练地取出钱包,抽出几张百元大钞快速地塞进自己的裤袋,再麻利地将钱包放回。正当他若无其事地走出淑珍房间时,他被叫到了隔壁办公室。刚开始,面对大明的质问,他还抵赖,待民警到场后,他就彻底崩溃了,如实交代了四次盗窃经过。民警当场从他身上缴获了600元赃款。

话说年近40岁的杨某是外地来沪务工人员,初中文化,没啥特长,为了养家糊口,应聘到一家园林公司当了绿化养护工人,收入不高,但还算稳定。每周一下午他都会跟同事一起到淑珍的公司去给花草浇水。

2016年12月5日下午1点左右,杨某来到淑珍办公室,发现里面没人,他浇花的盆栽边上有一个衣架,衣架上挂着一个女式黑包,包的拉链没拉。杨某的内心起了涟漪,心脏也跳得快了起来,他瞄了一眼门口,又看了看眼前敞开着的包,迅速地从包内拿出一个蓝色皮夹子,从一叠百元大钞中抽了几张塞进自己的裤袋,再迅速将皮夹放回包内,装模作样地浇好花回去了。回到家,杨某数了一下,共窃得700元。

一周后,杨某一半忐忑,一半期待地来到该公司。他发现根本没人提及少钱的事,心想或许这个房间里的人比较有钱,从皮夹里抽几张钞票,人家根本不在意。这么一想他的胆子瞬间大了起来。他故伎重演,从淑珍的皮夹内偷了1000元,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了。第三周,杨某更加肆无忌惮了,先后三次进入淑珍房间,最终窃得800元。贪得无厌的杨某最终在第四次伸手时被人赃并获。据其交代,因为缺钱花,才生了歹念。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多次盗窃已然构罪

本案中,杨某单次盗窃1000元已经达到了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已经构成盗窃罪。同时,杨某还符合多次盗窃的情形,根据刑法规定,只要有多次(三次以上含三次)盗窃的行为,不论盗窃金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我们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杨某原本有份正当职业,每月也算有份稳定的收入,缺钱花的说辞不足以成为他实施盗窃的借口。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必将受到严惩。而这也将给他的孩子、家庭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若孩子知晓这一切,或许他幼小的心灵也会蒙上了一层阴影。勤劳致富,万不可因一时贪念,毁了自己,害了家人。

此外,也想提醒一下大家,开放式的办公室通常人员较多,流动性较大,进出都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或锁在柜子里或随身携带;单人一个办公室的,进出也要锁好房门,一旦物品被窃,追回损失就较为麻烦了。

【案例3】 两男子公园里合伙盗相机 反扒队员火眼金睛抓现形

2016年12月3日中午11点多,平时忙于工作的周先生带着妻子、儿子和丈母娘来到大宁灵石公园的白沙滩欢度周末。初冬时节还不算冷,一家人欢天喜地支起了帐篷。多云、微风、白沙滩傍着湖,小朋友在帐篷内外爬来爬去,周先生特意带的佳能相机也派上了用场,好一幅幸福美满的画面。11点20分左右,周先生和妻子去肯德基买午餐,留下儿子和丈母娘在帐篷边玩,临走时周先生特意将数码照相机放在了帐篷最里面的一个角落里。11时45分许,当周先生和爱人返回时,丈母娘告诉他有人偷了他们的数码照相机,一名女警官告诉她小偷已被抓住。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大宁灵石公园周末游园的人较多,上海市公安局轨交总队反扒支队的四名反扒民警早早就在白沙滩守候了,发现两名形迹可疑的年轻男子多次在白沙滩处企图行窃未果。11点40分许,其中一名年轻男子覃某空手走到了周先生的蓝色帐篷面前,趁周先生丈母娘忙于照看孩子之机,蹲下身子迅速地拎起了帐篷内的一个黑色小包,快步走向另一男子韦某处,并将手中的黑色小包传给他,韦某接过黑色小包,将其快速地放入随身携带的黑色双肩包内,随后两人有说有笑一起离开。然而这一切都落入了三名反扒民警的眼中,他们立马实施抓捕,当场缴获了韦某的黑色双肩包,查获了周先生被盗的佳能EOS 70D单反套机。

经鉴定,该被盗相机价值人民币4699元。经公安机关进一步核查,犯罪嫌疑人覃某、韦某分别有盗窃罪、抢劫罪的前科,目前两人因涉嫌盗窃罪被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帐篷不是保险箱 外出游玩需谨慎

人们常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本案中,周先生去买午餐时,实际上有了一定的警觉,所以才会把相机放在帐篷最里面的一个角落里,但是不想还是被贼惦记上了。特别想提醒一句,帐篷不是保险箱,尤其还是在人多的公园里,旁边只有老人、小孩时,更不保险。团伙作案时,嫌疑人之间通常事先装作不认识,但作案一瞬间会紧密配合,游人万不可被表象所迷惑。外出游玩,开心很重要,安全也很重要。若真丢了东西,肯定会遗憾,所以还是要加强自我防范,注意人身安全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

此外,还要提醒一下心有歹念的人,公安反扒队员遍布很广,他们火眼金睛,时刻盯着,守护着这城市的安宁。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分享
标签: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