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提高司法公信力

作者:周斌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7-01-21 01: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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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级政法机关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目前已完成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大部分司法改革任务,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契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讲话中要求,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坚韧不拔的意志、扎实细致的作风,把按司法规律与改革规律办事统一起来,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一鼓作气完成面上司改任务

一起手机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突然翻供了。放在以前,承办检察官刘莉会直接给出批准逮捕意见,捕与不捕由检察长审批决定。如今,在短短7天期限内,她先是将笔录送到技术部门鉴定,又对嫌疑人进行测谎,结论出来后,才决定批准逮捕。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捕与不捕由承办检察官说了算,权力是大了,但责任也更重了,一点马虎不得。”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莉坦言。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1月12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两年多来,司法责任制改革蹄疾步稳,成效逐步显现。

实践中,试点地区严格入额条件和程序,让办案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的人入额;从严掌握员额比例,确保员额分配向基层、向案多地方倾斜。改革后,一些地方法官检察官总数减少了,但一线办案力量却增加20%以上。

为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各地出台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细则,制定权力清单,放权给入额法官检察官;同时压实责任倒逼法官检察官办案更较真,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上海、浙江、青海等地由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判的案件达98%以上,由检察官审查决定的公诉案件占90%以上,承办法官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目前,全国85%的法院完成了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产生入额法官10.4万余名,全国31个省份2247个检察院遴选出入额检察官5.4万多名。

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既不管业务,又不办案,却占着员额”的情况,此次会议重申:“不办案而入额的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退出员额。”

江苏等地设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吉林等地建设电子法院,海南、青海等地检察机关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各地用深化改革的办法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海南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从平均15个减少为7至8个,精简50%左右,大批业务骨干回归一线,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

会议要求,要一鼓作气、乘势而上,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国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以审判为中心防范冤假错案

“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去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一审判庭内,法槌落下,发生于21年前的聂树斌案沉冤昭雪。

反思近年来纠正的一些历史错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只强调惩治犯罪而忽视保障人权,以致侦查环节只注意收集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不注意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审查起诉环节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审判环节没有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会议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涉及政法各单位、刑事诉讼各环节,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改革,有利于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近年来,政法机关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切实防范冤假错案。

公安机关探索建立命案等重大案件检查、搜查、辨认、指认等过程录音录像制度,促使办案人员规范取证。检察机关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对达不到起诉标准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

会议指出,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关键要统一适用法定证明标准,确保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贵州省法院运用大数据技术,探索把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嵌入数据化的办案程序中,为实现证明标准统一适用提供技术、程序保障。会议认为,这一做法,值得借鉴。

去年,最高法出台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21条举措;大连、南京、广州等18个城市启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有效提升司法效率,减少社会对抗,促进了司法公正。

会议指出,改革中,要处理好庭审实质化与改革庭审方式的关系,既贯彻好证据裁判原则,落实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高律师辩护率、当庭宣判率,让法庭成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的“殿堂”,又不搞繁琐主义。

统筹推进公安司法行政改革

近日,王女士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香港旅游签注。受理审批、签注打印、缴费发证,在大厅签注自助机上仅操作了三四分钟,就办好了签注。

落实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收费项目……近年来,公安机关深化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提高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统筹推进公安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提高维护安全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公安执法面广量大,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为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形成覆盖面广、简明扼要、易懂好记的标准规范体系,确保民警执法办案有章可循,既让民警增强执法自信心,又让群众消除不安全感。

如何对待律师,反映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程度。政法机关严格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最高法出台规定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辩护权等八大诉讼权利。上海、四川等地实行律师调查令,加大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会议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

会议进一步提出,对侵犯律师合法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的,要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

近年来,各地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处于低水平。江苏、天津、山西等地探索建立司法所牵头、派出所和律师事务所密切协作工作模式,成效明显。会议要求借鉴这一模式,完善政法综治部门紧密协作、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扩大社区矫正覆盖面。

改革创新,永无止境。相信政法机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定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制网北京1月20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