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校开放体育设施将尽快推出实施细则
本报讯(记者李泽伟)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昨天召开第3场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对外开放体育设施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将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让对外开放更具可操作性。此外,雾霾天大型体育活动可延迟。
昨天的发布会就17日提交大会审议的《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和《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回答记者提问。北京市冬季遭遇雾霾的情况下,公民的健身权利如何保障?对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王德林说,条例草案中暂未涉及该问题,但本项立法草案中,多处体现了“科学健身”的理念,考虑到雾霾天气不适宜开展户外运动,王德林建议,对一些已确定日期的活动,责任在主办者、组织者,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应停止户外运动。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中,对现有体育场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场地设施、中小学校场地设施以及商业性体育设施,创设有序开放的制度。针对体育设施的开放模式,王德林表示,本次立法思路是构建公共治理的模式,共建共享、共同负责、共同建设,本次立法更侧重自愿、协商,通过协议来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不具备强制性。因此,健身团队可与学校直接对接,如果遇到困难,按照条例草案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有责任与学校、健身团队一起协商签协议。
他介绍,从条例草案设计角度来说,这并不是强制性的规范,“是针对核心区体育场馆、设施不足,迫切需要解决等问题提出的”,王德林说,但开放学校设施需要在闲置期,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情况比较复杂。针对有代表提出的开放校园体育设施是否会带来安全问题,对此,王德林表示,根据代表审议情况,正在修改条例草案,如果条例草案经大会通过后,应当研究出台配套办法,把一些条款进行细化,消除学校等单位后顾之忧。市体育局局长孙学才也表示,条例草案表决通过后,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市体育局尽量会在此前制定相关细则。
摄影/本报记者 郝羿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