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江西”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1-19 12: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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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江西”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17江西省“两会”系列发布会之三“美丽江西”新闻发布会。(摄影:王健)

“美丽江西”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江西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迪维。(摄影:王健)

江西省两会新闻中心18日晚上举行第三场新闻发布会,江西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宋迪维在发布会上表示,去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

去年江西省争取17个县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52万平方公里,例如国家空间规划编制试点的七个省份之一。江西生态补偿制度取得新突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境、全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主要特点是“两全一多”,“两全”即:对全部流域、全部县(市、区)补偿全覆盖。“一多”即:补偿资金20.91亿元,全国最多。

宋迪维介绍,在资金安排上,将水质作为主要考核因素,兼顾森林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成效。资金分配“一增一减”,对生态保护贡献大、水质改善较好、节约用水多的地区增加资金,对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的地区扣减资金。去年分配的资金中,最多的县补偿近一亿元,最少的县不仅得不到补偿,还要掏钱。同时,江西呼吁和推动了20年的东江源生态补偿制度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江西——广东东江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正式启动,国家及江西、广东两省对东江源头补偿资金将达5亿元。目前,中央财政已经安排奖补资金4亿元。

在流域管理制度建设上江西也走在全国前列,建立了五级河长负责制,省委书记、省长任正副总河长,副省级领导任跨设区市河流河长,市、县、乡、村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行政区内河段河长。落实属地责任,在各河段设立公众信息平台,建立网格化管理协调机制和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建立23个省直部门的常态化联系、重大问题会商和目标考核制度。

宋迪维说,下一步,江西将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形成“五个新优势”:生态制度新优势,生态质量新优势,生态经济新优势,生态创建新优势,生态惠民新优势。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金字招牌”,社会各界对此非常关心、关注。宋迪维还着重介绍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的进展以及主要内容:

去年8月12日,中央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明确将江西省与福建、贵州一同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去年4月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省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启动了生态文明试验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去年6月初完成初稿;6月中旬在北京召开了专家咨询会对《实施方案》把脉问诊;6月至9月,多次赴中财办、国家发改委沟通汇报,听取对《实施方案》总体框架和重点任务的修改意见,先后3轮征求省有关部门和地市意见;10月份会同中国科学院有关专家对文稿进行了集中修改;11月底,国家发改委表示文稿基本成熟并开始预征求国家部委意见;12月份,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分别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实施方案》。目前,江西正在根据国家部委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预计近期将上报中央。

《实施方案》核心任务主要是围绕构建四区定位、推进六大体系建设。“四区定位”,即: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样板区、中部地区绿色崛起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创新区、生态扶贫共建共享发展示范区。“六大体系”,即:对照中央生态文明改革任务,结合江西实际,提出了6个方面25项重点制度建设任务。第一,构建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制度体系。重点提出了国土空间开发、流域综合管理、生态系统保护、自然资源产权等5个方面的制度。第二,构建最严格的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重点提出了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环境保护管理、环保督察法和司法保障、农村环境治理等5个方面的制度。第三,构建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重点提出了承接产业转移、绿色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等3个方面的制度。第四,构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重点提出了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用能权和水权交易、绿色金融等4个方面的制度。第五,构建绿色共享共治制度体系。重点提出了生态扶贫、绿色价值共享、鼓励社会参与、培育引导生态文化等4个方面的制度。第六,构建全过程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重点提出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别化评价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4个方面的制度。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站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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