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妇联呼吁: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 维护妇女生育权和就业权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1-19 12: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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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在福州召开,福州市妇联代表在会上提出,应完善全面两孩政策配套,维护妇女生育权和就业权,助推新福州建设。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不仅能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增强人口红利效益,更能从一定程度上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优化产业结构,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让民众树立更科学更先进的性别文化意识,促进社会分工、家庭分工更加合理,提高民众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和个人幸福指数,有利于助推福州新区加快发展。

目前,福州实施“全面两孩”政策面临的现实困境有:随着当今社会生育压力的逐渐变大,有实际生育意愿并愿意付诸行动的女性不如调研数据那般可观;女性在工作和家庭中的角色冲突更加明显;现行刺激女性生育“两孩”的配套法律政策除了延长产假之外,并没有其他配套政策或措施出台;生育医疗硬件不到位,女性生育体验差。

对此,福州市妇联代表提出以下七点建议:

一、加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宣传,构建平等的社会性别文化。增强全体国民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鼓励男女共同参与社会劳动,共同分担家庭责任,减轻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压力和就业、职场中的性别歧视。

二、大力发展托幼事业,让女性能更好地平衡家庭事业,激发生育意愿。建议政府增设质优价廉的公立育婴托幼机构,并通过减免税收、适当补贴、用地租房优惠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儿机构;鼓励幼儿园实施低龄化服务,并延长托幼时间,提高托幼服务质量。

三、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支持和完善福州市妇幼保健医疗建设。重点加强产科、新生儿科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强对高龄二胎生育能力的评估和高危妊娠的系统管理;尤其是对本地医疗卫生资源和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农村育龄妇女,要积极有力推行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农村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

四、加大法律执法力度,减少女职工隐性就业歧视现象。加强与人才交流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作,对就业歧视的招聘广告进行行政指导,对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进行定期固定抽查,并接受公众的投诉。

五、给用工企业一定税收优惠,增强企业守法意愿。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根据企业生育保险申领情况,根据企业生育保险申领情况,给予企业一定的税费减免政策,补偿企业付出的成本。

六、发挥工会组织的在维护女性职工管理方面的作用。对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要督促其认真实施《工会法》,成立工会组织与女工委员会,设置专人负责。上级工会组织要真正行使其职权,监督下级工会组织,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切实维护职工的利益。

七、制定对“全面两孩”政策施行后的困难“两孩”家庭的发展支持计划。对困难生育两孩家庭由政府发放一定的养育补贴或增设两孩子女补助金,或者为两孩家庭经济困难者制定扶持政策等。(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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