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凯里规定复婚再婚祝寿不能办酒席 被指"用力过猛"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7-01-18 20:57:21

治“大操大办”岂能“一刀切”

李秀荣

日前,贵州凯里印发《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重新对婚丧操办酒席范围、规模和申报程序进行了修改。其中,复婚、再婚不得操办酒席,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等情况也属违规操办酒席行为(1月17日澎湃新闻)。

贵州凯里出台新规,规范全市操办酒席行为,是为制止巧立名目滥办酒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同时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

不过,推动移风易俗,也要防止“用力过猛”。比如凯里规定,“除结婚酒、丧葬酒外的其他一切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这下问题来了:老百姓连办寿宴的权利都丧失了。然而对老百姓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办寿宴可是民间传统,简办的寿宴可弘扬孝道,何况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60岁为一甲子,很多地方一直都有办六十大寿的风俗。此前,有的地方向“违规”办寿宴者罚款数百元,有的地方规定只有70岁以上老人,甚至只有80岁或90岁的老人才能办寿宴,均遭到舆论非议。可见,相关部门可以限制寿宴规模,却不应剥夺公众办寿宴的权利。

又如,“结婚酒席操办须是本人或其子女或本人有法定抚养权的人员初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办”,这条规定也“用力过猛”。对有过不幸婚姻的人来说,复婚或再婚也是人生一件喜事,邀请一些亲戚朋友,摆上几桌酒席,高兴高兴,热闹热闹,花的是自己的钱,有何不可?岂能与初婚差别对待?相关部门当规范的是“大操大办”,而非“一刀切”,生硬地规定哪些酒席“不得操办”。即使“复婚再婚不得办酒”规范的对象是国家公职人员、党员领导干部,也要看其在办酒席时有无涉及公款公物,有无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

移风易俗若“用力过猛”,就有点矫枉过正、急功近利的味道,非但不能凝聚共识,引领婚丧嫁娶新风尚,反会因为难以执行而损害政府形象及公信力。比如“复婚再婚不得办酒”,老百姓复婚或再婚,并不侵犯公共利益与他人合法利益,有义务与责任通知监管酒席操办行为的部门吗?公权力应坚守“法无授权不可为”。即使要出台移风易俗之类的“高大上”举措,也要合乎情理,不逾越起码的法治界限,还要倾听民声、顺应民意,不因程序缺失损害社会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