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9年前抢劫杀人后隐姓埋名逃脱 被抓时已成富商

作者:丁国锋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7-01-14 20:49:23

□ 本报记者   丁国锋

□ 本报通讯员 许  政

近日,在河南省郑州市警方协助下,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政委宋敏、副局长张蔚带队的专案组,运用现代化、信息化等高科技手段不间断地开展痕迹物证比对,将19年前抢劫杀害一名邮票商人的犯罪嫌疑人祁某及其同伙赵某、樊某某抓获归案。

劫杀邮票商人案曾轰动南京

时间倒退到1997年8月16日。

当天17时左右,邮票商人乔某被人发现倒在离家仅10米之遥的血泊中。一名女子慌张扒开围观人群,见到倒地的伤者是自己丈夫,瞬间懵了。而就在约半小时前,两人从南京邮票交易市场收了摊子,各自骑着一辆自行车回家。

此时,乔某已经昏迷不醒,头上还在冒血,随身携带的价值数十万元的财物不翼而飞。女子赶紧报警,并叫了救护车。但经医院抢救无效,乔某还是离开了人世。

接到报警后,南京市、玄武区两级公安刑侦部门投入大量警力开展侦查工作。根据法医检验,乔某是遭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死。

高温酷暑之下,技术人员经过勘查,在现场提取到多个痕迹物证,并提取到可疑指纹。而正是不起眼的指纹,成为19年后攻破这起命案的关键。

很快,这起案件被认定为一起精心预谋的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为3名年轻男子,系流窜作案,作案目标明确,对死者情况熟悉,作案分工明确。

“经过侦查,我们发现行凶者打出租车逃离,后又换车跨过长江,最后失去了踪迹。”案发当时系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大案侦查队队员的宋敏回忆说,由于该案系流窜作案,侦破难度较大,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此案未能在短时间内得以侦破。但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还是清晰地刻画了犯罪嫌疑人的“脸谱”。

现场指纹19年后指向富商

上世纪90年代以前,由于还没有信息化支撑,公安机关对于采集的指纹等实行卡片化管理,每当案件发生,都需要逐一与已提取指纹进行人工比对,工作量大,耗时长,效率也较低。而对于流窜作案,指纹比对的工作量和难度更大,需要派出大量的专业人员到相关地区进行人工比对。

针对此案,南京警方一直没有放弃对凶手留下的指纹进行比对,查证民警的足迹遍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在此期间,南京公安刑侦部门坚持每年组织进行积案指纹比对,随着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陆续加强指纹信息化建设,这起命案留下的指纹也随之流动到全国各地指纹库中进行比对。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6年9月,通过大数据比对,警方发现河南籍男子祁某十分可疑。“种种线索指向,1997年8月16日这天,祁某就在案发现场。”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丁旭介绍,然而让人迷惑的是,祁某身份信息却显示,其系1984年出生,也就是说当年案发时他年仅13岁。

张蔚介绍,根据初步了解,祁某是在河南省郑州市经营家具生意的富商,在郑州有多套房产,资产数千万元。

记者了解到,获得线索后,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勇当即指挥刑侦局和玄武分局成立专案组,由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主要领导孙育海指挥专案组开展深入调查。

祁某身上的疑点随之层层“剥开”。据南京市公安局刑侦局一大队大队长贺涛介绍,祁某一家并非郑州本地人,而是2004年举家从河南省信阳市迁入,而之前,这户人家户籍中只有祁某的父母和一个妹妹,但到郑州落户时却多出了一个祁某。警方又翻遍了祁某家原户籍地派出所的档案,并没有祁某这个人。也就是说,祁某在2004年前的人生就是一片空白。

办案人员还发现,祁某家的原始户籍上,写着长子的名字叫祁某某,1980年出生。而且,这个祁某某于1997年9月将户口迁到了干爹家里,此后便没了音讯。

“我们大胆猜测,祁某某和祁某是同一个人,为了逃避警方追查,他改名祁某,又改了年龄,洗白了自己的身份。”宋敏说,通过大量走访祁某家以前的邻居、朋友,警方最终确认,祁某和祁某某是同一个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3名嫌疑人曾被山东法院判刑

“查,必须见底!”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南京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建友在听取专案组汇报后,当即拍板。

2016年12月19日,专案组组织40多名警力实施抓捕。

宋敏介绍,民俗有“冬至大如年”一说,考虑到这一家人可能会团聚,专案组决定将抓捕时间定于冬至日即12月21日。

在郑州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抓捕组顺利进入祁某家中。在刚抓获祁某时,祁某还故作镇定,当听到是南京公安时,脸色瞬间变得十分苍白,长叹了一口气。

祁某告诉警方,同伙赵某和樊某某如今也在郑州。4个多小时后,赵某和樊某某被抓捕归案。

3名犯罪嫌疑人随即交代了当年的作案经过。

原来,赵某对邮票比较有研究,他们在郑州时就干起了抢劫邮票的勾当。1997年夏天,3人在郑州作案后事情败露,于是一路逃到了山东省菏泽市。1997年7月28日,因为身上没钱了,3人将某公司一名经理砸倒,抢走8000多元现金和一部大哥大。事后得知,该经理被砸致死。

3人又连夜逃回郑州,但被追踪而至的菏泽警方发现。他们再次出逃,跳上了南下的火车,并于当年8月15日抵达南京。由于身上没钱,他们决定抢劫邮票商人,遂直奔南京市大方巷邮票市场,经过一番踩点,瞄准了摊位最大的乔某。8月16日,3人砸倒乔某后抢走了财物。

作案后,他们返回郑州,后又去广东制作了假身份证,并打算转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偷越出境到越南避风头,但在广西被追踪而至的山东警方抓获。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年的判决书认定3人涉案4起,其中郑州3起、菏泽一起,赵某被判处无期徒刑,樊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祁某获刑13年。

2005年,祁某刑满释放后做起了生意,并且越做越大。随后,樊某某和赵某相继刑满释放,听说祁某生意做得很大,当即前来投靠。

目前,3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调查工作仍在进一步进行之中。

本报南京1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