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司法网拍店面后无法过户 法院:房产涉复杂纠纷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7-01-12 07:19:19

2016年7月,福建福州市民陈涛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竞买了两间店面,想不到5个月过去了,法院却拒不制作《裁定书》,过户手续迟迟无法办理。

2017年1月10日,福建省清流县法院新闻发言人赖跃迅向澎湃新闻坦言,陈涛购买的店面存在复杂经济纠纷,从社会稳定考虑就暂停了拍卖,而暂停前陈涛已经买下店面。这个案子久拖未结,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法院已经对执行法官和执行局局长进行问责。目前,案件由福建省高院移交福州中院执行,所有的材料已经移交给福州中院。

网拍两店面却过不了户

2016年7月,福建省清流县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挂出位于龙津镇北大路219号的龙津大酒店配楼A-1一层105、106两间店面,每间店面均为56.16平方米,成交价均为19.271万元。

“当时是看好这个店面的地理位置和商业价值,我就借款参与了竞拍,想不到很顺利就买下了,内心还觉得很庆幸。”2016年7月28日,陈涛交了38万余元的全部竞买款。

按照福建省高院关于印发《关于网络司法拍卖流程的规定(试行)》,在司法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余款后,网络拍卖管理员应当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由执行部门制作法律文书,并交付财产。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于价款或者需要补交的差价全额交付后十日内,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本应该2016年8月8日前制作裁定并送达的《裁定书》,陈涛却迟迟没有收到。陈涛说,他专门去找过清流法院,法官说这个店面有经济纠纷,没法出裁定给他过户。

“如果如他们所说店面有经济纠纷,当初就不应该把这个挂上面,拍卖信息里面也没有提到这个店面存在什么问题。”陈涛说。

陈涛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司法拍卖截图显示,拍卖公告介绍了店面的建筑结构、建设时间、面积、位置、商业繁华程度等信息,并未提及存在经济纠纷的情况。福建高院的网络司法拍卖规定也要求,上网拍卖的执行标的应当是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我是借钱买的店面,现在无法办理产权证就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没办法还钱。”陈涛说,自己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求法官按照规定依法履职,制作裁定书并送达,这样他就可以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清流法院:存经济纠纷,已问责法官

2017年1月10日,澎湃新闻联系上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赖跃迅,他坦言,确实存在陈涛说述情况,目前仍在协调处理。

赖跃迅介绍,涉事店面本来是酒店的附属楼,酒店向他人借款时,将店面抵押。后来酒店无力还债,债权人就起诉到法院,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清流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其拿到淘宝平台进行司法拍卖。

赖跃迅说,他们发现这两店面还存在“一房两卖”的情况,酒店在抵押给借款人后,又将店面卖给其他好多人。挂在网络拍卖后,店面的买受人也来主张他们的权利。后来就暂停了拍卖,但暂停前,陈涛已经竞买下了店面

“如果简单的处理下去,买受人满意了,其他人就不断在上访。确实是怕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效果,没办法处理下去。”赖跃迅说,其实案件在审判的时候,按照抵押权优先规定,借款人胜诉,完全可以按照这样去执行。

赖跃迅也认为,从陈涛个人的角度考虑,确实是有道理,“而作为法院,考虑的问题要为大局着想,要在各方做解释和沟通。”

赖跃迅说,这个案件久拖不结,造成影响恶劣,法院也对执行法官进行诫勉谈话,对该法官和执行局局长进行问责。目前,该执行案件由福建省高院移交福州中院执行,所有的材料已经移交给福州中院。“不动产所在地还是在清流,作为当地的基层法院,需要我们做什么,一定尽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