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察院1月10日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劳模标兵座谈会,在全国检察业务竞赛和检察队伍建设评选中屡获佳绩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畅谈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心得体会。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各基层检察机关有关负责人等出席座谈。上海检察机关青年工作委员会向全市青年检察人员发出学习检察英模、争创“两个一流”的倡议书。
据介绍,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全国、市级以上重大表彰的有30余项,其中,宝山区检察院和长宁区检察院获评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上海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李磊获评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检察官施净岚获评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副处长检察官曹坚等4人获评第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静安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检察官周子简等8名同志获评全国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还有一批案件被高检院和上海市评为精品案件。
座谈会上,曾获上海市第三届平安英雄、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老劳模,杨浦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葛海英;承办了复旦投毒案等多起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先后4次荣记二等功,2016年获评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的检察官施净岚等8名来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分院的资深检察官,年青一代的检察官、优秀共青团员等,畅谈恪尽职守、无私无畏的崇高品质,埋头苦干、敢于付出的奉献精神,立足岗位、永争一流的感悟体会,他们的事迹感染和震撼着在座的检察官。
张本才表示,本市检察机关提出了新一年 “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的工作总目标,更需要提振精神、坚定信念、鼓足勇气。更需要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精神状态和拼搏劲头。更需要更多的先进模范站出来,发挥旗帜和标杆作用,释放出激励鼓舞和示范引领的正能量。全市检察机关要培育更多的先进模范,体现上海检察机关争创“两个一流”的成果;要努力培育更多有上海特点、时代特色、检察特征的先进模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上海检察机关先进模范培养和宣传工作机制,推动上海检察工作始终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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