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打造“阳光”交易平台服务经济大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1-10 15: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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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汝州市委宣传部消息,2015年9月,汝州市为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规范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成立了“一委一办一中心”,即成立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协调和监督等事项,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监督工作。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职能。

多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交易活动规范运行

据介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该市着力强化制度防腐,科技防腐。先后建立了“一市一场,网络运作,诚信公开,监管同步,办公同网,立体监督,全程监控”等运作机制。制定了中心部门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等25项制度,确保交易工作依法规范有序。

“为了达到公共资源交易进一步规范化,汝州市政府组织法制办、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汝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有关规定的通知》、《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规则》、《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11项规范性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首先,明确招标人进场交易的操作规范及代理机构的确定办法;然后,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机构公告发布、受理报名、开标、评标、质疑的答复等执业行为,要求代理机构采用国家统一标准的招标文件,不得在文件中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的内容等;其次,要求招标主体科学合理,依法依规设置招标条件,严格按照程序到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审核,从制度上防止挂靠、租借资质投标,出具假业绩,串标,围标以及转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整合 促进交易活动公正有序

汝州市政府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发改、财政、住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行政监督部门以及招标人的职责。该中心对进场交易活动提供平台场所和信息咨询服务。投标人对招投标活动提出异议、质疑的,由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招投标活动提出投诉的,由各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据介绍,在日常工作中,汝州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重点加大对招投标过程中泄露保密资料、串标、围标、排斥投标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和廉洁准入制度,将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的从业单位和人员记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该中心还先后开发了功能完备、性能先进的公共资源电子运行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内网办公系统、门户网站、业务管理系统及评审专家抽取语音系统、门禁系统等。从区域划分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了开、评标区相对隔离,评标专家与投标人互不见面,实现了“开标全公开、评标全封闭、监控全覆盖、交易电子化”的工作格局,为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质量和效益,建立健全从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体系发挥积极的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为让交易更加的规范化,服务水平更到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深入开展机关“六比”活动(比党性、比担当、比服务、比业绩、比诚信、比形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并组织单位职工到各产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参观学习交流,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和方式,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的激发广大干部建功立业的积极性。

一年来,该中心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进场交易项目288个,交易金额122亿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180个,交易额22亿元;政府采购项目100个,交易额3亿元;PPP项目8个,金额97亿元。(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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