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保护非公经济放大招 侦查机关插手经济纠纷核实必究

作者:陈畅 来源:光明网
2017-01-10 13:35:40

光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陈畅)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非常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问题,在会议、考察、出访等多种场合都对此有过重要论述(详见:“平语”近人——习近平谈非公有制经济)。2016年3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非公经济18条”)。

最高检保护非公经济放大招 侦查机关插手经济纠纷核实必究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通报称“近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非公经济18条’要求,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对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安全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如湖北省麻城市检察院对一恶势力团伙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垄断当地石材废料运输业务、强迫交易的涉嫌犯罪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凌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严肃惩治向非公企业及其生产经营者索贿受贿等犯罪,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如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科技局原副局长贡某、句容市原副市长陈某二人利用分管科技企业、民营企业之便,大肆索贿受贿,在当地造成企业不送钱就拿不到项目、办不了事情的不良风气,检察机关通过及时查办这两起案件,有力肃清了不良影响,促进了‘亲’‘清’政商关系形成。三是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法律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非公企业造成的影响。如江苏省检察院在查办无锡市滨湖区原区委书记朱某某受贿案中,因案件涉及当地20余名非公企业负责人,在要求相关人员协查时,采取‘适度避让’原则,询问时间选择在周末、夜晚,不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营业执照、财务账册、重要合同,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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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统计,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不当立案的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801件,经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2644件;2015年的受理数为1712件,经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542件;2016年1至11月,共受理1437件,经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182件。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主要通过两大途径发现此类案件线索:一是通过受理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诉控告发现线索;二是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工作中自行发现。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韩晓峰表示,全国检察机关特别是侦查监督部门一直将公安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案件作为刑事立案监督的工作重点,对于以办案为名插手经济纠纷的,坚持做到发现一起,调查核实一起;核实一起,纠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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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反贪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表示,“非公经济18条”下发后,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办理非公经济案件,坚持做到“问检于企、问计于企、问需于企”。如,山西、浙江、湖北、湖南、广西等省级检察院都先后召开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调研会,认真听取非公经济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并制定“非公经济18条”落实细则。浙江三级检察院去年共召开过各类民营企业座谈会共338次,走访民企1572家,搜集各类意见17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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