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在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两周年即将来临之际,上海高院召开全市法院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化向邹碧华同志学习,争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出席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郭伟清主持会议,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亚娟及7位干警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上海浦东法院民七庭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史一峰表示,邹碧华精神给她的法官之路燃起了明灯、指明了努力方向,令她感触最深的是“法安天下,德暖人心”八个字。面对案件,法官不能只满足于单纯地作出法律结论,更要看重解开心结,这需要法官“用法、用理、用情、用心”地对待每个当事人,找到解决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切入点,让司法充满亲和力。
上海知产法院知产二庭法官凌宗亮曾荣获2016年上海法院“十佳青年”称号,他表示,“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是人民群众对法官最朴素的要求,贯彻习总书记批示精神,就是要像邹碧华那样,将心比心,换位思考,避免机械办案,以老百姓能够接受、感受得到的方式去解释和阐述法律,让裁判充满人性的关怀和尊重,增进人民群众对法治、司法的理解和认同。
上海二中院劳动争议庭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乔蓓华表示,法律不只是条条框框,而是以真诚的态度尊重群众,本着良知和正义来适用法律,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桥梁,使党的司法事业最大限度地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拥护。作为最接近法律、最应当守护法律的群体之一,法官有义务为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责任,也是担当。
崔亚东在座谈会上指出,两年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已深入干警之心,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已成为上海法院每位干警的自觉行动,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和队伍建设。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要推进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常态化,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刻认识邹碧华精神所体现的时代内涵,争当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好党员,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前进动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上海高院党组成员、局级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市法院政治部主任以及法官代表、青年干警代表等60余人参加了此次座谈。
【新闻背景】
2014年12与10日,时任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因公殉职。
201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 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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