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签订忠诚协议 法官称不是婚姻护身符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网
2017-01-05 08: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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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网恋有不靠谱的,闪婚也有因为缺乏了解最终闪离的,就连相识于微时的伴侣也有敌不过流年,最终劳燕分飞的。恋爱甜蜜而自由,但婚姻却承担着更多责任,关系到两个人甚至两个家庭的未来。有人说,为了保持婚姻长久,签一份夫妻忠诚协议不就行了,谁要是对对方不忠,就让谁净身出户!社会上忠诚协议的出现,至少代表了社会大众的一种声音。走着走着,感情就没了,婚姻也散了,至少在经济上应该有所保障吧。

可是相伴一生,真的是一纸协议就能保证的吗?忠诚协议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协议:保证如出轨“净身出户”

陈鹏说,婚后妻子吴莉不愿意让他父母来照顾孩子,非要让自己的母亲带。可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他经常与丈母娘发生分歧,吴莉一味听从母亲,并经常找借口与他吵架,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合好,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可法庭上,吴莉却道出了离婚的真正原因。

吴莉说,她与陈鹏大学同学,在大学就相恋了,感情一直十分稳定。2007年9月,他们互相托付了终身,并在2008年孕育了爱情的结晶——一个可爱的女儿。然而结婚几年之后,一切都改变了。2010年,陈鹏耐不住世俗的诱惑,出轨了,并被妻子发现。同年4月8日,陈鹏写下保证书一份,保证今后不会在发生同样的错误,如果再发生,则“净身出户”。然而陈鹏此后又故态复萌,接连与两名女子有染,再次写下两份保证书。

吴莉三番五次原谅陈鹏,给了他一次又一次机会,可就连陈鹏亲手写下的夫妻忠诚协议都无法留住他坚决的脚步。最终陈鹏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连诉请里,都载明不要孩子,赤裸裸的“离婚”和“分割财产”,让吴莉彻底寒了心。

吴莉终于同意离婚,并拿出了陈鹏写的“忠诚协议”,称:陈鹏再三出轨,违反了协议内容,要求陈鹏净身出户,夫妻共同财产归自己所有。

法院:夫妻忠诚是道德义务

陈鹏承认这些协议是其书写,但他强调,只有第一份协议是他自愿写的,之后的两份都是在吴莉逼迫的情况下才写的,上面的内容并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确实,在道德伦理上,陈鹏会受到谴责,但出轨是否意味着就陈鹏就要净身出户呢?法律是否会支持他所写的忠诚协议呢?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陈鹏所书写的保证书实质为夫妻忠诚协议,该协议是基于双方的婚姻关系而订立,而夫妻忠诚是道德义务,非法定义务,故该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且该协议中约定的补偿并不是婚内财产约定,婚内财产约定是指约定的财产在约定时即已定到具体的某个人,而该协议中所议定的补偿则是将违约者有所有权的财产补偿给对方,实质是一种损害赔偿,故该协议无效。陈鹏认可2010年出轨事实并写有保证书,其否认之后的两份保证书,但没有证据证明是在吴莉胁迫下书写,故应认定陈鹏违反了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

综上,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女儿跟随吴莉生活,陈鹏每月给付一定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也并没有判归吴莉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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