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的决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关于设立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关于补选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乃依木•亚森说,本次会议是为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作准备。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好这次大会的重要意义,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做好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和代表报到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围绕会议议题,切实做好会前的视察、调研工作,积极做好参会前的准备工作。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把大会筹备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谋划,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分工,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3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2次主任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各项议题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马明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张博、里加提•苏里堂、马宁•再尼勒、伊那木•乃斯尔丁,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等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吉尔拉•衣沙木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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