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督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1月1日——
查处2市2个环境违法问题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1月1日,省大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省直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零容忍”。当天,省环保厅督查组共检查企业工地20家,查处2市2个环境违法问题,均已责成当地政府立即整改。
1月1日,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带队,对河钢石钢公司停炉限产、华电集团石家庄热电公司“以热定电”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张桂生带队现场核查保定市徐水区双帆蓄电池公司、美伦有色金属公司等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情况。据统计,当天,全省累计出动督查人员17622人次,出动车辆5998余辆次,检查工业企业10446家次,住建部门检查施工工地376家次,交通部门设置检查点1500余个,共发现环境问题205起。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均坚持立行立改,对环境违法问题立案处罚。
当日,省环保厅督查组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分别是——
邯郸市峰峰矿区东信煤焦化有限公司已按要求限产,但该企业为非国控重点企业,由企业自行运行在线监控设备,运维记录不全,未能提供2015年11月18日至2016年1月28日在线监控设备停运期间的手工监测数据。
保定市竞秀区三联纸业公司存在应急操作方案制定不合理的问题,锅炉日常3备1用,但以使用4台锅炉为应急减排基数,基数确定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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