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三年来公安机关破获各类环境犯罪案件1.8万起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6-12-26 17:38:21

中新网12月26日电 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长杨奇今日介绍,2013年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环境犯罪案件1.8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万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会今日举行。有记者问:“请介绍一下2013年《解释》施行以来,公安机关打击污染犯罪的有关情况。”

杨奇表示,2013年司法解释出台以后,公安机关把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具体是“清水蓝天行动”。这个行动一直抓了三年,我们准备下一个阶段还继续抓下去。三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环境犯罪案件1.8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万人,公安部挂牌督办了171起环境污染的刑事案件,并且会同最高检、环保部督办了西安“3 5”监测数据造假案、“上海万吨垃圾倾倒太湖”案等一批环境危害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

第二,很好地发挥了行政拘留的作用。打击环境保护违法犯罪,除了有刑事打击手段外,还可以予以行政拘留,这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2014年底,公安部联合环保部等5部门出台了《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试行)》,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同步实施,增强了法律的震慑效果。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们已经对5000余起严重环境违法案件中的4500余名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

第三,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执法联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业性很强,必须要部门互相联动、发挥整体合力。为了办好这类案子,公安部与环保部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来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衔接。我们建立了三项制度、完善了四项机制,比较好地扭转了以前那种“环保不立案、公安不受案”的被动局面,这对行政和刑事的衔接起了很好的作用,形成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整体合力。三年来,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共同开展联动执法大概10余万次,联合整治突出问题3万余个,查出阻挠环保等部门行政执法案件1000余起。

第四,组建了一些专业侦查队伍。为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完成国家赋予我们的职责,部分地方公安机关专门组建了一些打击环境犯罪的专职侦查队伍,如河北、辽宁、重庆等地组建了环境安全保卫专职机构,一些地方也组建了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部门。实践证明,专门警察机构的组建为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力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