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1605亿元

作者:朱宁宁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2016-12-23 17:25:44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今天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国务院关于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刘家义表示,从整改结果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处分;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

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605亿元,整改率为84.5%,处理处分3229人次;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共计976亿元,制订完善制度2116项,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了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违反财经制度问题整改率98.6%

报告透露,截至2016年10月底,有关部门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共计76.4亿元、整改率为98.6%,制定完善财务预算、经费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制度64项。

对于违规套取和使用资金,主要通过将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退还费用、调减预算、完善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并调整了相关账目。

对重复申报项目或多报人数等取得财政资金的问题,通过将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调减预算等方式整改6205.43万元,并全面清理和规范了部门预算项目。对财政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通过收回借款、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国库等方式整改2.43亿元,并规范了预算管理范围和项目资金来源渠道,调整了有关账目。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快竣工决算等方式整改59.47亿元,完善制度27项。对利用部门权力或影响力取得收入的问题,停止违规评比、违规考试活动,取消了违规收费项目,清退收费1034.04万元,完善制度9项。

退回超预算等会议费65.24万元

报告指出,关于“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问题,主要采取归还车辆、停止违规活动、退还费用、完善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

因公出国(境)方面,退回多收取的团组费用35.06万元和由企事业单位承担的费用104.5万元,调整账目涉及30.61万元,完善制度5项。公务用车方面,长期无偿占用的其他单位车辆已全部归还,将超标准购置的车辆拍卖、清退或封存,并严格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管理,避免超预算问题再发生。公务接待方面,退回超标准列支、转嫁其他单位的接待费63.66万元,完善制度4项。

此外,会议费方面,退回超预算、超标准及由其他单位承担的会议费65.24万元,完善制度15项,并严格会议计划和费用报销等管理。

结转结余26.95亿元全部安排使用

报告指出,为解决预算执行进度慢、项目推进慢、资金结转多的问题,财政部在2016年度预算执行中,严格按规定时限下达一般公共预算,提前下达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指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转移支付采取“预拨加清算”方式管理。目前,一般公共预算等三本预算的执行进度均有所加快。同时,财政部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通过调减预算额度、加快项目执行、强化绩效管理等,已将2015年底结转结余的26.95亿元全部安排使用。

此外,对于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结转结余的问题,财政部印发《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改进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模式,并核减3个部门有关项目的年度预算,明确从2016年起不再代编文化体制改革等项目预算。

违规获得投资补助收回2340万元

在转移支付制度方面,报告显示,财政部采取多项措施,聚焦体制机制问题,积极加快形成适应深化改革要求的制度体系。

其中,对一般性转移支付具有指定用途、专项转移支付多头管理的问题,财政部在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比例的同时,不再强调专款专用,清理取消“政策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等已到期、外部形势发生变化的专项转移支付,要求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做到分配主体统一、分配办法一致、申报审批程序唯一。

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薄弱的问题,财政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分配管理;发展改革委对确需安排资金但分布范围广、单项资金少的项目,以及涉及补助县级的项目,原则上均采取“切块”或“打捆”方式下达,交由地方具体安排,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对用虚假资料、违规多头申报等获得中央投资补助的问题,发展改革委在清理收回2340万元上缴国库的同时,采取列入“黑名单”等方式,对相关项目单位和企业予以惩戒;对农林水事务补助资金被骗取、侵占或损失浪费的问题,通过追回或盘活相关资金、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健全制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涉及金额13.11亿元。其中,湖南省已对澧县骗取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中的8名责任人给予撤职、降职等处分,对其他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正在进行中。

此外,报告还显示,为严肃追责问责,各地针对民生资金及项目审计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组织深入核实,依纪依法处理。截至2016年10月底,有1965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涉及1591人,扶贫资金涉及153人次,农林水资金涉及211人次。

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原因复杂

“从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反映的情况看,有些问题尚未得到全面纠正,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比较复杂。”刘家义介绍了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主要包括:相关重大改革正在统筹推进,整改工作需随着改革逐步深化;相关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或外部条件比较复杂,整改工作需要持续推进;相关问题全面整改面临一些特殊困难,比如,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特定阶段的特殊困难等。

同时,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事项,审计机关将查出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后,由于涉及履行有关法定程序,对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处分,有关部门正在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刘家义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特殊困难事项,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大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审计署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整改的跟踪督促等工作,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切实提高预算管理和绩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