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姐龚爱爱断供796万房贷被起诉 称明年还

来源:环球网
2016-12-21 16: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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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断供796万房贷被起诉 称明年还

  中国图

曾备受关注的“房姐”龚爱爱刑满获释后又惹上民事官司。

12月21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北京朝阳法院获悉,龚爱爱位于北京三里屯地区的两处房产逾期未还贷款,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将龚告上法庭,要求其清偿贷款及利息796.6万余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庭审期间,双方向法庭表示已达成和解意向,基于此,原本打算常规审理的庭审在30分钟内迅速了结,法官宣布休庭,将在庭后制作调解书。

曾因拥有“多个户口”领刑3年,已刑满释放

2013年,龚爱爱被曝在京有20余套房,总价近10亿,后北京警方证实,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住房,她也因此被人戏称为“房姐”。

与此同时,龚爱爱因拥有“多个户口”,被检察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提起公诉。

据西部网报道,2013年9月,陕西靖边县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2013年10月,榆林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据判决书显示,龚爱爱刑期自羁押之日即2013年2月4日起至2016年2月3日止。以此推算,龚爱爱已刑满获释。

“房姐”在京两套房贷逾期未还惹官司

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诉称,2009年9月3日,该行与龚爱爱签订了两份《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分别向龚爱爱提供贷款624万元和642万元用于购买位于朝阳区三里屯SOHO的两套房屋,贷款期限自2010年5月6日起为10年,年利率6.534%,等额本息还款。

上述两份合同约定,若龚爱爱不按约定还款日期偿还贷款本息,则自应付之日起按合同利率加收50%作为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同时按罚息利率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在房产办理完抵押登记后,以相应房产为贷款提供担保。”合同还约定,若龚爱爱未按约定偿还贷款等,银行有权请求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起诉书称,自2015年4月20日起,龚爱爱未再履行还款义务。因此,银行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龚爱爱清偿两处房产的贷款本息、罚息、欠息复利等分别合计3925567.46元、4041052.9元。

庭上达成调解意愿,明年还款

12月21日,上述两起民事纠纷在朝阳法院合并审理,龚爱爱本人未出庭。

根据庭审流程,原告方在庭间陈述了起诉事实、诉讼请求并出示证据。对此,龚爱爱一方均表示认可,承认存在违约行为,“愿意还款。”

基于案情简单,庭审时长仅不到30分钟。庭审期间,龚爱爱一方表示,在开庭前已经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

上述调解协议显示,银行方希望龚爱爱于2017年3月31日前偿还本金、利息共计796.6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公告费。

“我们认同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也愿意接受和解方案。”龚爱爱一方的律师说。

不过,针对有关龚爱爱近况的问询,该律师在庭后婉拒了媒体采访,声称并不清楚。

曾提管辖异议被驳回

澎湃新闻注意到,华夏银行系在去年12月提出上述两起诉讼。法院受理后,曾以快递方式向龚爱爱邮寄诉讼材料,但因“查无此人”被退回。随后,法院依据原告方申请,依法公告送达,同时还委托龚爱爱户籍所在地的陕西省神木县法院代为送达。

2016年5月12日,法院收到龚爱爱邮寄的其本人签名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次日,一男子持授权委托书,到法院领取案件起诉状副本及传票等,并再次提交管辖异议申请。

上述申请书中,龚爱爱以其经常居住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为由,申请将案件移送西安审理。

同年5月20日,朝阳法院就管辖异议进行审理,龚爱爱本人未到庭。经法院审理查明,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与龚爱爱签订的合同约定,因履行该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住所地法院起诉。

“该银行住所地位于朝阳区慧忠北里,故朝阳法院对案件享有管辖权。”据此,法院裁定驳回管辖异议。龚爱爱不服,重新委托代理律师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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