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太原市落实省有关规定,为37.4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办理了养老金待遇调整,平均每人每月增长194元,9月底已将增加和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了退休人员手中。
太原市人社局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参保136.87万人、243.56万人、88.77万人、96.3万人和97.08万人。太原市还加大基金征缴力度,采取签订清欠协议、电话督促、上门催缴的方式督促企业清理社保历史欠费,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太原市还实施了一系列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措施——
从2016年5月到2018年4月,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低至19%,预计为企业减负6亿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个百分点再降低0.5个百分点。从2015年10月起,将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至2.0%降为0.2%至1.9%,综合费率比未调前减少了25%左右,降低了参保企业的缴费水平,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将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下调至0.5%。同时,认真落实全省“五缓三补两协商一报备”扶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拨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较好地发挥了援企稳岗作用。(记者 王斌 通讯员 赵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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